红朝史记•奸侫列传•任志强
任志强者,市舶使任泉生之子,山东莱州府人氏,性乖张无礼,善小谋。
文革三年,投军,历伍长,什长,把总。常逆上意,又计机巧之缘。人谓"鸡胁"。
及退伍,理怡达茅店,营修缮、浣洗、缝补之事。时神州兴改革之戏,官商以市宅地之机暴富,强以父故而主官铺华远地产,倚权柄,蠹国库。初圈京郊之地,后火蔓诸省。
改革七年,强与僚属私呑公帑为御史所参,但徒一年。历此,强遂俢于国子监研习律法之隙。
十四年,朝庭强推市场之法,与民争利,倾举国之力富一二边城。一时,鱼鳖皆出,爬虫欢闹,暴吏猾民屯地筑楼,房价飞涨,众怒,檄强及诸奸商以网络。
二十八年,强羽翼已丰,叱曰:"妇之胸衣大不及巴掌,价以百元之巨,若至数十平米,比价几何?较之房者高乎"?众曰:"尔妾之胸若屋舍乎"?又曰:"房价之高,非商贾逐利,而房奴高之。"众怒曰:"居者有其屋,无商,房何以市量之?"
三十年,川中大震,死万人,举国哀。遂以五月十九为国殇日。是日,强迁宅,不讳而庆,天下皆愤。
三十二年,强设坛于京辱民,言楼者宁炸亦不去价,有义士掷履羞之,大惊而逃。
京闹市有楼宇者名汇民大厦,朝庭之物也,强贱入囊中,后又馈奸商潘石屹。
铸币局司库赵安歌贪墨事发,抄其宅得契约一纸,见强赂歌之迹,歌既法而强未究,惑也。
三十八年,僖宗诏党媒须姓党,强疑之以乱朝纲,曰:"吾为共产之说诳二十余年矣。"龙渊阁大学士张勤德上疏陈其罪,内务府但诫之。
异史公曰:食其禄而悖其主,不忠;强以世家之躯,不思报国,反资西夷坏我根基,视万民如草齐,私也。然宵小之徒未法,忠义之士未彰,此礼乐崩坏,天下无道耳。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