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亮平会不会也变成贪官?
汉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长侯亮平,是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塑造的一号正面人物和反贪英雄。他一身正气,有勇有谋,为维护公平正义,带领同事与位高权重的贪官斗智斗勇,与纪检监察机关协同作战,最后挖出赵立春、高育良、祁同伟等腐败分子,并将他们绳之以法。
然而,我看了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之后,觉得该剧走得还是过去包公、海瑞等清官反腐肃贪的老路,在剧中基本没有涉及铲除腐败土壤的内容。当然,一部电视剧的容量有限,不可能面面俱到,我的这个想法,也许对于该剧的编导有点过于苛求。
可是,中国的现实却告诉我们,在反腐败斗争中,治本比治标更加重要,如果不铲除产生腐败的土壤,反腐肃贪就会像割韭菜一样,割掉一茬,就又长出一茬,已有的腐败分子被清除了,还会源源不断地产生出新的腐败分子。在这种情况下,任何手中有权的人,哪怕他是党和国家领导人,哪怕他过去是雷锋、焦裕录,但凡他只要稍微放纵一下自已的私欲,就都有可能走上贪腐之路。像侯亮平这样的反贪英雄,也不会例外,也有可能变成新的贪官。
实际上,在当代中国,也确实有反贪英雄变成贪官的先例。例如,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韩建林,就是从反贪英雄变成贪官的。
1994年11日,中纪委对无锡非法集资大案(非法集资数额达32亿元)立案侦查,时年35岁的韩建林被选进办案队伍。由于他办案有功,得到上级的器重,1995年,韩建林被破格提升为江苏省反贪局副局长,时年36岁。
韩建林上任伊始,组织查办了当时被称为“南京王宝森”的原南京市副市长钟裕辉特大受贿案。面对各种利益纠缠的复杂案情,韩建林从一块劳力士手表入手,顺藤摸瓜,最终查出案件13件,其中一走私案的涉案金额达1亿多元,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400余万元。
2000年,韩建林又是不负中纪委之望,成功查办了震惊全国的“马向东案”。他带领专案组,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努力,先后突破了沈阳市原常务副市长马向东,以及市建委原主任宁先杰,市财政局原局长李经芳,市检察院原检察长刘实等22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行贿等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00多万元。为此,中纪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8家单位给他荣记一等功。
就在人生最得意的时候,韩建林遇上了江苏省交通厅原厅长章俊元。2001年,在查办江苏省交通工程总公司的16人腐败窝案时,他与章俊元熟了起来,由此开始称兄道弟,周小聚月大聚地吃吃喝喝,进入了章俊元苦心营造的圈子。
2004年2月,章俊元因贪腐犯罪被抓,供出了时任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省反贪局局长的韩建林。韩建林于当年5月14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纪检机关“双规”。据江苏政法系统人士说,韩建林是中国第一个“出事”的省级反贪局长。
由检察官堕落成贪官的远不止韩建林一人。近些年来,在全国检察院系统陆续揭露了许多腐败分子,不久前(3月1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被中纪委带走调查的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陈旭就是最新的一例。就是各级检察院的反贪局长,近些年落马的也不少。例如:
贵州省检察院反贪局原局长刘国庆因受贿罪(受贿人民币43.7万元、美金4900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广东省江门市检察院反贪局原副局长谢建卓因贪污罪(贪污公款1600多万元)被判处死刑;
广西自治区贺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原局长张建辉因受贿罪(贪污受贿9.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山西省太原市检察院反贪局原局长贾军英因受贿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受贿53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
江苏省南通市检察院反贪局原局长朱泉因受贿罪(贪污受贿2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湖北省黄冈市检察院反贪局原副局长陈友斌因贪污罪、诈骗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贪污27.7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等等。
反贪局长变成贪官是十分可怕的,因为他们手中掌握的权力不仅能够放过大批的贪官,而且还能把替人民办事的好干部办成“贪官”。
由此可见,在反腐败斗争中,积极查办腐败分子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而铲除腐败的土壤则更加必要和重要。什么是“腐败的土壤”?每时每刻催生着贪欲的市场和私有化,不是人民授予又不受人民监督的公权力,就是产生腐败的土壤。如果不铲除这些土壤,必定是永远也无法遏制和根除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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