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实际上就是私营企业,戴个“民营”桂冠而已)发展到今天,个个都赚得盆满钵满,都成了千万富翁、亿万富翁。他们满足了吗?并不满足。因为他们虽然不缺钱,但他们缺权缺地位。这不,富豪们再也按捺不住,开始伸手要权要地位了。
有个网名叫“余金华爱助农”的,专门写了一篇题为《公有制为主体,不是央企为主体》的文章,极力为“民营企业”大唱赞歌,伸手为“民营企业”要权要地位了。他大言不惭地说:“在政府创造的大市场中,企业是主体,消费是核心。这个企业多数是民企,少数是央企;普遍性的是民企,特殊性的是央企;多数不是国家控股,少数是国家控股。更准确说,非国家控股的民营企业是起点,是主体,是大多数,社会企业是他们共同的终点,他们都是为社含创造财富的企业,为共同富裕努力的企业。”的意思很明确,“民营企业是起点,是主体,是大多数”,但没有给“民营企业”相应的主体地位,而把主体地位给了国企、央企,这是不公平的。我国现有的情况是“六、七、八、九”,即百分之六十的税收,百分之七十的GDP,百分之八十的从业人员,百分之九十的薪增企业,都来自民营。“民营企业”对改革开放作出那么大的贡献,他们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量那么重,这个主体地位不应该让给他们吗?
还在文中胡诌:“公有制为主体与央企为主体,堪为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问题。”这简直是胡说八道!任何人都知道,国有经济为主体,就是指以央企为首的整个国有企业。而央企是国有企业中的重中之重。把央企排除在外,国有企业还有主体地位吗?这一招釜底抽薪的做法太恶毒了。富豪、“右棍”们知道,央企掌握的是国之重器部门,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所在。不把央企的主体地位搞掉,私企就不可能进入国之重器部门,就不可能取得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因此,他们就极力贬低央企的地位和作用,把央企为主体诬蔑为“封建思维”,真是混帐透顶!还进一步胡诌道:“把公有制视为一切都是政府的,企业也是政府的,这不是封建思维吗?”他还得出结论说,“实际上,一切都是人民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这是公然把人民和政府对立起来。谁都知道,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是人民政府,代表的是人民的利益。“一切都是政府的,企业也是政府的”,也就是一切都是人民的,企业也是人民的。我们国家的政府难道不能代表人民利益吗?这种诬蔑太无耻了!
这个还胡诌道:“把公有制为主体混淆为央企为主体,危害甚大,无形中就把民企置于央企的对立面。”一语道破天机,什么“危害甚大”,就是“危害”到“民营企业”的利益,挡住了民企上升为主体地位的路。这也就充分暴露了富豪们的勃勃野心。他们决不满足现有的既得利益,那怕拥有千万、亿万财富,但没权没地位,保不准哪一天会丧失这些既得利益。有了权,有了地位,不但能永远保住这些既得利益,还能敛取更多的钱财,自己和子孙后代能永远过着锦衣玉食的天堂般生活。权和地位是利益的保障,所以,他们急不可耐的开始伸手要权要地位了。
我清楚的记得,前两年就有位“王锦奇”的撰文为“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要权要地位。他强调说,“民营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家没有稳定的预期,心存畏惧”。“在宪法规定里,民营经济仍然不是主导力量,国家对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区别对待。”这个问题急待解决。“不能按照贡献的比例进入决策层和权力机关",使得民营企业在各个方面都没有影响力。这会阻碍我国的经济发展。他还强调说:“保护民企就是保护中国的经济,中国的社会稳定,中国的未来。”在“右棍”看来,不保护好“民营经济",人们就活不成了。这位还大言不惭的提出了几条“解决之道”。什么要“修改宪法和法律,政体改革,”民营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主体力量,“必须在宪法、国体、政体里给充分体现”。什么要“大大增加民营企业各类人员在各级人大、政协代表和委员的比例,最好达到5O%甚至70%以上。”等等。够了,这是在赤裸裸的向政府要权要地位。他们的味口大得吓人,不但要宪法明文规定保障他们的既得利益,要按贡献的比例进入决策层和权力机关,竞然要在人大、政协中占据70%的席位。果真如此,中国就成了富豪们的天下,哪还有广大劳动人民的地位?富豪们的狼子野心也太大了!
现在又有不少富豪代言人公开为私企、私企老板大唱赞歌,鼓吹“民营企业是起点,是主体,是大多数”,是他们撑起了中国的现有经济。而央企“只占到创新的30%,就业的20%”。这个主体地位不应该让给“民营企业"吗?在他们看来,“普遍性的是民企”,“国企、央企只是一个特殊存在。”这真是在放狗屁!我国这个社会主义国家,民企成了“普遍性”,国企、央企反而成了“特殊存在”,这是什么混帐逻辑?在你们“右棍”们眼里,早就不承认“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不然,特色社会主义也是公有制社会,国企、央企必须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怎么会成为“特殊存在”?
实际上,富豪们早就露出了要权要地位的野心。他们为什么组建“湖畔大学”?为什么成立“泰山会”?其目的就是集结资本力量,大搞资本无序扩张,最后形成资本垄断,取得私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但他们太得意忘形了,忘了我国还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就是消灭私有制,发展公有制的社会。而国企、央企体现的就是公有制度,国企、央企的主体地位永这不会变,这是社会主义的性质决定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国企、央企必须是主体,而“民企”即私企永远只能是辅助成分。这一点如果改变了,共产党也就失去了执政的经济基础,最后重演苏联和东欧的悲剧。这是共产党人决不答应的!也是全国劳动人民决不答应的!我们正告所有的富豪及其代言人,“民营企业”即私营企业的数量再大,它也只能是我国整个经济的辅助成分,决不可能占据主体地位。“偏室”想成为“正室”,辅助地位想变成主体地位,只能是白日做梦!除非你们有特大能量把我国“和平演变”成资本主义,否则,想用私企取代国企的主体地位的勃勃野心,只能是永远也实现不了的“南柯一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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