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是政治的四大因素之一,是四大因素中唯一一个不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它只是前三者的附属物、只是前三者作用的一个果。
“政策法规”的这种属性在前面“论理论”中我们已经阐论过了,因为其属性的附属性,原本不想再论它了,但考虑到这个因素虽然不是决定因素,然而现实中它却常常被人误作为决定因素,从而导致一些社会政治由于因果不分而本末倒置,而使社会陷入荡乱;只因一个意识的误差而形成惨重的恶果,这对一个“政治”而言是异常可惜的,故此,今天就把它拾起来,作为一个题外话再闲聊两句。
规范的讲,“制度”与“体制”的意义是不同的。“制度”是指这个国家或社会施行的政治路线,或叫主义。“体制”则是指使这个主义路线得以实施的方式手段。比如我们国家实行的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就是我们国家的社会“制度”。我们国家实行的是 人民代表大会制,这个人民代表大会制就是我们国家的政治“体制”。所以说,“制度”与“体制”虽然在形式上有关联性,但绝不代表它们在定义上有一致性。这是我们一般人们易弄混的,也是需要我们先搞清楚的。
人类社会的政治体制有几种呢 ?我上网查了一下。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人类社会有过那么多种体制形式,足有几十种。近来,“宪法”这个词又热起来了,网上网民们对“宪政民主”的话题也追捧起来,形成这种现象的根由我先不讲,我先就着这个时髦的话题来进一步论究一下我们的“政策法规”这个因素。
“政策法规”虽然是前面三大因素的一个果,但是它的存在形式却是作为“政治”这个因素的形式而存在的。(注:前面的《论政治》和《论理论》中已经说明过,单就“政治”这个小主题讲,它里面有“是”“非”两方面因素;而就大主题的政治讲,它就分为“意志”、“理论”、“政治”、“政策法规”这四大因素。)怎样理解这句话?因为对政治起决定作用的只是“意志”、“理论”、“政治”这三大因素,而这三大因素中唯一具有运行功能的只是“政治”这个因素,而“政策法规”一方面不具决定作用,另一方面又体现出行为力,因此“政策法规”只能是看作“政治”运行的一个表现,换言之,“政策法规”只是“政治”运行的一种反应。
以上的这种逻辑关系弄明白了,下面我将要阐论的就顺理成章了。下面我用设问的方式再梳理一下这其中的逻辑关系:在社会政治的四大因素中“政策法规”重要吗?不重要,因为它不是决定因素。“政治”重要吗?重要,因为它是三大决定因素之一。既然重要,而且它又是唯一对政治具有行为功能的决定因素,是不是意味着政治的结果(好坏)皆是由它形成呢?不是。因为“政治”本身是不具有意志倾向的,它只是按着事物的自然运行规律在运动,是个典型的六亲不认的主,因此形式上看它是结果的因,但根本的因是在“意志”。那么“意志”是很重要了?是,因为“意志”是三大决定因素之一,又是三大因素存在的最根本,其它的一切都源发于它。那“意志”应该是决定一切的?不是,因为只有意志没有正确的方法意志也只是一个空想。那“理论”才是最重要的了?是的,因为“理论”不仅是三大决定因素之一,更重要的是,它是三大因素里唯一一个可以施展人的能动性的因素。亦即社会政治中人可以主导把握“政治”的唯一途径。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意志”、“理论”和“政策法规”之于“政治”的关系,可以得出“政治”的结果不在于“政策法规”,而在于“意志”和“理论”。至于“意志”、“理论”、“政治”之间的详细逻辑关系,前面的文章里已作了论述了,不再复述。这里只着重论析一下“政策法规”与“政治”的关系。
文接前面“宪政民主”的话题。什么是“宪政民主”呢?简而言之,民主乃民众的权利;宪政乃宪法之规定。就是说国家用宪法规范民众的行为,民众又可以在这个范围内行施自己的权力。这个问题看似有些矛盾了,怎么一方面是限制人的权利,一方面又维护人的权利呢?其实这个矛盾恰好反映了宪法制定人的意志,他利用这种矛盾,既可以最大限度的利用他的解释权(解释权奥妙是无穷的,它应该属于霸道、即伪理论范畴)攫取利益,又可以进退有据的维持平稳。事物的规律是,被动受制的一方不到万不得已没有退路是不会反抗的。所以从根本上看,“宪政民主”是体现了统治者的意志,维护了统治者的利益,但是,它又很巧妙很聪明的化解了许多矛盾,维持了一定程度上的平衡。这就是“宪政民主”的实质。那么这个“宪政民主”放在我们的四大因素中又属于什么情形,四大因素论能解释它吗?绝对能,我们的四大因素论是政治论里最完善最清晰最科学的方法,掌握了这个方法就可以清晰明了的看清一切政治问题,可以让自己分享大家们政治思维的脉动。这个“宪政民主”其实就是“理论”与“政策法规”这两者的混合体。在《重新理解“独裁”》一文中我们曾说过,“民主其实也是理论的一种形式”。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民主就是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力,主张就是与对方理论、与对方讲理的行为。你的主张如果胜利了,如果你不是霸道,肯定就是你的理对了,由此看,民主当然是理论的一种形式了。而宪政当然是属于“政策法规”的。由此我们就明白了:“宪政民主”作为一种政治体制所以能够生存,是由于它其中有民主这个“理论”的支撑,尽管这个理论不怎么大气,但毕竟有了能让这个体制活下去的一半因素。那“宪政”在这其间到底又起了什么作用呢?很遗憾,这个“宪”的确起不了实质作用。
说到这里大家可能清楚了,你论来论去原来结论是“宪法”是没用的,这不是开玩笑吗?“宪法”可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没有它那岂不天下大乱?我想象得出此时会有多少鄙弃的眼神投过来。但是,我只能说很遗憾。“宪法”再至高无上,它也只是一部法,它的性质也属于“政策法规”。只要是法规,再崇高也是人制定的,只要是人制定的,它就控制不了制定它的人,毕竟人是活的,是会变通的。我说的不对吗?那么大家不妨去看看宪法,再用那个宪法来照量照量现实。我可以告诉大家,我国的宪法是世界上最好的宪法之一,以我看,它比美国人的宪法可好的多,但是好归好,它与我们现实的对应一致吗?你如果觉得不一致就只有证明,我的观点才是对的。由此证明一个道理,人治才是根本,而法治只是权力(“政治”)的结果,是统治者对被统治者的一种借口,也是一些无能之辈推诿、逃避、惰懒、阴谋的一种方法。或许有人说,古代那些变法不都是法度的制定改变吗? 这是因为你只注意到了变法的果,而它的因你忽略了。
由此看,“宪政民主”体制其实就是资产阶级的一种小民主统治体制,是对少数人的大民主,对多数人的小民主。难怪那些真正的无产阶级的伟人是如此蔑视这个被好些人认为是普世良方的“宪政民主”。下面摘录几条伟人的对宪法的评语:
列宁:宪法只是一张写着人权利的纸而已。
斯大林:宪法是根本法,而且仅仅是根本法。
毛泽东。谈到毛泽东不由又得多啰嗦两句。我记得在哪里看过一句毛泽东对宪法的评语,这个评语虽不说对它多么肯定,至少是表示了积极的意思,于是上网去查,不料却查出了一些关于毛泽东藐视宪法的帖子,以及围绕这个主题左右派们展开的真假辩驳战。我附录几个有关这方面帖子的网址,有兴趣的可以去看。【(http://wq.zfwlxt.com/newLawyerSite/blogshow.aspx?user=52069&itemid={66E7A6AF-6A6D-4555-911C-9EB700CD3E07})(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id=8099374&boardid=96)(http://www.worlduc.com/blog2012.aspx?bid=1449736)】右派们说:这肯定是真的,由毛的一贯做派及此文的口气看绝对是真的。简直是无法无天专制到极点。左派们说:这绝不是真的,我国的宪法都是毛主席亲手制定的,他怎么会说出那样的话。我们请求公安部门,将造谣者绳之以法。一时间右派们可算逮住了毛的把柄,终于证明了他们的正确。而左派们有些惶惶然,觉着被人抓了短。那么此文所载到底是真是假呢?我要告诉大家,这绝对是真的,百分之一百二百的真。毛泽东不愧是毛泽东,他不愧是一个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他看出了宪法的实质,看出了它的虚伪性。一个广大民众的无产阶级的政权的确是不需要这种代表了少数人利益的、虚伪的东西的(此话是由宪法性质而言,不指毛制定的无产阶级的宪法)。有人或需要问,既然毛泽东藐视它不赞同它,他为什么又亲自主持制定了宪法?这就是理想与现实的不同反应。毛泽东一方面想实现一个“人民尽舜尧”的社会,一方面又不得不立足现实,用这些法规的东西将人民的利益尽力法定下来,以保人民的利益不至被反动份子随意僭越。也正因如此,我们的宪法才成了别有用心人的一道最后障碍,成了维护人民利益的最后一道篱笆墙。
讲到这里有些人肯定又有些糊涂了,一方面是毛泽东藐视宪法,一方面现在宪法又成了保护人民利益的最后一道篱障,最有意思的是,现在喊宪法喊得最响的又是那些右派,这究竟是怎样一回事呢?我要告诉人们,这正是右派、更正确地说是那些反动派们,他们的狡猾之处。我为什么说我们现在的宪法已经成了保护人民利益的最后一道“篱笆”墙?因为我们的宪法现在几乎已经名存实亡,这除了进一步证明我们所论的“政策法规”不是决定因素而只是一个果这个结论的正确外,还证明反动派们下一步的目标已经瞄向了宪法了。“将欲取之,必先予之”,这是一种阴谋。今天他们说了,“我们要在宪法的范围内办事”,你们看着,明天他一定会说,“现在宪法的某某内容已经严重阻碍了现实的发展,需要修改”。改来改去,最后就连这道篱笆墙也全拆完了,那时他们就可以尽情享受无所顾忌的畅快了。这才是反动派们的真正目的。至于“宪政民主”这种打发小馋猴的甜枣,最后他们也不会舍得给的,这是由修正资本主义的性质决定的。
左派们,同志们,作为广大无产阶级的革命领袖,毛主席的伟大是我们无论怎么估计都不会过的。现在我们面临的形势很危急,面对的斗争很复杂,我们一定要心明眼亮,不要上反动派的当。好在我们有毛泽东思想,我们一定要依靠它,不要有任何怀疑,遇到问题就看看毛主席是怎么说的怎么教导的。比如现在,现在我们就是要将炮火对准“唯宪法论”。批判“唯宪法论”正是为了保卫宪法,正是为了保卫我们广大民众的最后一道利益围障,这应该是我们左派反对反动势力发起进攻的一场狙击战!包括“以法治国”、“顶层设计”这些都应是我们攻击的对象,因为这些东西与“唯宪法论”一样,都是反动派实施的阴谋手段。我们攻击他这些,就是为了逼迫他们面视“意志”和“理论”这决定的因素,不能再使他们在决定因素上装聋作哑,而去浑水摸鱼。
“上帝要让其灭亡,必定先要其疯狂”。现在,反动派们就是处于这样的状态。现在他们走的这条路就是一条先天畸形的路,是一定走不通的,是一定要灭亡的,这个我们毫不怀疑。只是我们担心的是,将来取代他们的是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这关系到中国人民是幸福还是苦难的未来。因此我们一定要明白,现在的战斗就是一场三国杀,我们的炮火什么时候该对向哪里,一定要清楚。
不能再写了,再写就转成斗争策略了。不知我这节论的“政策法规”问题您看明白了没有?
真正的题外话
最后再聊两句更题外的话。从春节过后到现在连续写了几篇东西,虽是必然也有很大的偶然性,尤其这个四大因素论的推出更是自己也没想到。可以说是情致所至吧!并且这个写作的过程虽然煞费思想,却也没有觉着怎么辛苦;并且虽然是些理论性文章,写的时候并没觉着乏味,甚至酣畅之时自己都会热血沸腾。更值一说的是,里面的很多东西都是边写边推出的,比如文中几次谈到毛泽东,在“重新理解独裁”一文中推论毛泽东的时候,着笔时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会推出个什么结果,真是有着几份忐忑,不想推出的结果令人激动,看来真理都是相通的。还有本文的论“政策法规”,也是现学现卖,在着笔的时候才去网上查了查宪政民主的意思,就利用它论到本文的主题里去了。还有关于毛泽东藐视宪法传闻的帖子,也是在查找毛泽东对宪法评语的时候偶然所得,虽是得之偶然,却正契合了本文所论观点,所以才有了文中之叹赞,和百分之一百二百的对那则传闻的肯定。
请结合本文,参阅【新华网评:如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http://www.chinagwy.org/html/slzl/rdsp/201301/45_47546.html】及【权力怎么会关进制度的笼子里?http://bbs.tianya.cn/post-no01-463211-1.shtml】看过这些以后我们势必会问:权力是制度的还是人民的?为什么就是不敢碰人民这个武器?如果承认权力是人民的,“意志”与“理论”这两个决定因素才会首先去面对了,政治也才会回到它正确的逻辑上来,如果不是搞阴谋的话。
QQ:943472662北国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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