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工人批驳陈志武的《农村土地私有化后结果不会比现在糟》
悟宇:http://blog.sohu.com/manage/entry.do?m=edit&id=102028115&t=shortcut
农村土地私有化后结果不会比现在糟,你是说现在的联产承包的结果是糟透了,土地私有化后不会比现在糟,反正还是糟,不是好。你还说联产承包很成功,到底是糟还是成功啊?你的文章怎么那么逻辑混乱自相矛盾啊?你为了吹捧权势编造谎言太难了,这种谎言编造的太难了。从否定人民公社集体合作搞联产承包单干,说单干比集体合作能激励农民的积极性提高效率。现在又说土地私有化流转给地主搞集体合作能致富。这个谎言实在是不容易说的逻辑清晰明白。这种谎言肯定是自相矛盾的逻辑。
陈志武说:【我们不能再拿农民去试验什么“第三条道路”,而应该在世界各国已经试验过的“公有制”和“私有制”之间选择一种。看看今天成功的国家里,有哪个是以公有制成功的呢?答案不言自明。】
——————私有制存在几千年了?私有制失败多少次了?在人类历史发展中私有制的国家灭亡多少了?公有制才出现几十年,你怎么用发展几十年的事物跟发展几千年的事物比较?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私有制是用专制权势掠夺垄断了劳动人民的生存资源,用垄断劳动人民的生存权逼迫劳动人民卖命劳动提高效率。资本主义社会的私有制是用自由市场经济的掠夺性垄断了劳动人民的生存资源,用垄断劳动人民的生存权逼迫劳动人民卖命劳动提高效率。资本主义社会用民主制约了专制促进了公平的进步,是公平的进步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但是,资本主义没有根除不公平的根源,这个不公平的根源就是掠夺垄断生存资源。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之所以灭亡就是因为极端的掠夺垄断导致了极端的社会不公平,这种极端的不公平导致了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灭亡。资本主义社会促进了公平的发展,但是没有清除不公平的根源,资本主义社会的自由市场经济就是掠夺性经济,他只是在掠夺过程中制订了一些公平的法律制约,但是那些法律并没有从根本上限制市场经济的掠夺性垄断性。那些资本家会跟限制他们的法律搞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智力斗争。资本主义国家不断的制定者法律制约极端的掠夺垄断,但是他不反对掠夺垄断,因为资本主义社会的市场经济就是为了掠夺垄断,掠夺垄断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本性。所以只能是资本家在跟法律搞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智慧斗争,极端的掠夺垄断是不可避免的。美国的这次金融大危机就是这个根源。美国的金融管理法制也在跟资本家的掠夺搞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智力斗争,但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掠夺本性不会制定根除禁止掠夺的法律的。所以,资本主义的私有化市场经济的经济危机是不可避免的,只能是在出现危机以后再制定更严格的法律限制掠夺挽救经济危机。经济危机同时也打击了或者是毁灭了那些掠夺者。这就是玩火者自焚。
市场经济学者喜欢说什么市场规则,如果没有法律制约资本家们会遵守什么市场规则?他们的规则只能是极端的不择手段的掠夺垄断,所谓的市场规则其实就是资本家在跟法律搞智慧斗争,这是一种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智慧斗争,是不断升级的智慧斗争。资本家就是想办法掠夺垄断自己暴富,政府为了稳定经济稳定社会在想办法制定法律限制他们的垄断,法律限制不了就只能用政府的行政权力阻止资本家的掠夺行为。资本主义的本性就是掠夺,所以他们制定的法律不可能限制资本家的掠夺。只是在想办法限制极端的掠夺垄断。也就是因为如此,所以他们的法律限制不住极端的掠夺垄断的,所以说私有化的市场经济发生经济危机是必然的。
市场经济的掠夺性是经济危机的根本原因。官僚主义是计划经济出现失误的根本原因。其实那些所谓的民主国家也是存在官僚主义的。今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家获得者保罗.克鲁格曼说:“很多资深官员并不清楚他们在说的是什么……而且,很多有权力的人喜欢接受一些人的建议,主要是因为这些人的建议让他们感到舒服,而不是因为这些人会让他们认真思考。那些真正对政策有影响力的人通常是最会拍马溜须的人,而不是最好的分析师。我认为我是一个合格的分析师,但肯定不是一个称职的拍马屁师。”看来全世界的官僚都是喜欢马屁精的,所以当代中国都是马屁精当了精英经济学家。
几千年的人类历史发展证明了是公平的进步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绝不是掠夺剥削的私有化的功劳。你鼓吹的土地私有化自愿流转就是把土地用市场经济的掠夺性掠夺给少数地主私有化。目的是掠夺农民的土地,你们假装给农民一点自主权获得一点利益。失去土地的农民就是失去了生存资源,就是被土地垄断者垄断了生存权。
土地公有制必须是在人民民主监督下才能真正的成为公有制,没有人民民主监督就不会有真正的公有制,没有毛泽东的群众路线民主就不会有真正的公有制。在官僚专制下只能变成实质性的官僚私有制。官僚私有制就是封建社会的私有制,封建社会就是官僚用权势掠夺垄断土地私有化的制度。
三农问题和所有农业问题都是那种实质性的官僚私有制的结果,官僚私有制和资本家地主私有制都是掠夺性的。
陈志武说:【联产承包制度的建立以及其成功恰恰说明一点:应该让农民个人的责任感尽量地发挥。也就是说,我们所有的制度设计都要围绕这样的基本原则:农民自己比官员更会对自己负责,农民自己比官员更知道什么、以及怎样做,对自己、对后代更好。】
————联产承包制度成功了为什么还需要改革成私有制自愿流转?农民把土地都自愿流转给地主了怎么还能对土地负责?你说的不是农民负责,而是地主负责。土地都私有化给地主了,只有地主负责了。你别忽悠农民了。农民把土地流转了只能得道眼前一点利益,却失去了永远的土地所有权利。你在美国学习经济学就学会了忽悠农民?
你们宣扬的土地私有化自愿流转就是土地的市场经济掠夺性经济,最后结果就是掠夺农民的土地,私有化从来就是私有给少数人的,没有私有给每个人的。每个人都有的私有就是公有制,政府专制的公有制是官僚私有制,不接受人民民主监督的专制政府专制土地就是官僚私有制。跟资本家地主私有制一样是掠夺性的所有制。掠夺性垄断性是一切农业问题的根源。
一切私有化都是私有化垄断者在垄断劳动人民的生存权。
掠夺土地自由自愿流转就是自由市场经济把土地作为资本自由掠夺垄断私有化,垄断土地就是垄断人们的生存资源,就是垄断人的生存权,别人想生存就被逼迫的接受垄断者的剥削。这就是自由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就是把多数人的生存资源掠夺垄断给少数地主资本家私有化,就是把多数人的生存权私有化给少数地主资本家垄断。
垄断了别人的生存资源才能剥削别人,这就是资本主义社会市场经济的本性。
奴隶社会封建专制社会是依靠权势掠夺人们的生存资源的,资本主义社会比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进步了公平,用民主制约了专制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但是没有制约生存资源的掠夺垄断,这个不公平的剥削的根源没有清除。人们的生存权还是被生存资源的垄断者垄断着。资本主义国家哪里有什么人权平等?人们想生存就必须接受生存资源的垄断者的劳动合约,这就是资本主义学者说的所谓的公平合约。这是公平合约吗?社会主义社会就应该是比资本主义社会更公平的社会,只有更公平才能促进生产力更发达,发达的生产力也需要跟公平的合作。
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专制社会是依靠权势掠夺人们的生存资源垄断劳动人民的生存权剥削劳动人民的。现在有垃圾学者说资本家地主也属于劳动人民,说他们是脑力劳动者,说根本就没有什么剥削不公平。那么奴隶主也是劳动人民吗?奴隶主也是脑力劳动者吗?君王皇帝专制者也是脑力劳动者的劳动人民吗?奴隶社会的奴隶主难道属于脑力劳动者不属于剥削阶级?封建社会的专制君王难道是脑力劳动者不属于剥削阶级?
垃圾学者们为什么在宣扬政治的时候就说民主人权?为什么在宣扬市场经济的时候就宣扬自私自利弱肉强食垄断人的生存权?因为他们要搞精英治国的精英民主,其实就是精英专制垄断国家的生存资源。就是为了剥削劳动人民。
私有化就是资本家地主掠夺垄断了劳动人民的生存资源,就是垄断了劳动人民的生存权,劳动人民为了生存被迫接受资本家的所谓公平劳动合约,这种劳动合约把劳动人民工人农民变成了资本家的私有劳动工具资本,想用就用,不想用就丢掉卖掉。
陈志武根本就没学明白经济学,也没调查研究明白中国农业问题的根本,他就是在用从美国背诵回来的市场经济学理论生搬硬套的说农业问题就是公有制问题,一私就灵了。
可笑的是那些洋奴才官僚认为从美国背诵了美国经济学的海龟就都是经济学大师了。
其实经济学非常简单,只是那些掠夺者为了掠夺才把经济学故意搞的复杂让被掠夺者的劳动人民看不懂他们的蒙骗经济学。他们高喊着口号说是为了提高发展效率发展国家经济,其实就是为了掠夺者掠夺更多的生存资源剥削劳动人民他们自己暴富。他们就是为国家说话,为资本家做事的大骗子精英。
我就是一个初中毕业的失业工人。我不管谁谁是什么海龟大师洋权威,我只看他们说的道理对不对,不看他们是什么大师权威。
附原文:
农村土地私有化后结果不会比现在糟
陈志武
目前关于土地制度的讨论,是先画了几个不可碰的“圈圈”:政治组织对农村的绝对领导、土地公有制、农村户口与城市户口不能合一,并且土地不可兼并转让。如果这四个圈圈不可碰,那么不要说找农村发展专家,即使叫上帝来给中国三农问题出主意,他也可能无能为力。
现在讨论农村的问题、寻找解决方案时,大家都喜欢以“如果这样做,会不会出问题?”来判断方案的可不可取,所以,也总拿不存在的“十全十美”的方案作为参照的对象。
土地私有后会不会有问题?当然会有,但是不是比现在的局面更糟糕?各国的私有制经验证明——不会。现在的事实是,在土地国有或集体所有制度下,土地照样在转为非农用途,在此过程中权力和资本获益最多。
相比之下,如果土地私有,在转让过程中拥有地权的农民至少还有点发言权,是交易的主体方,在许多情况下农民的所得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少。农村土地私有化的制度收益是,农民会更富有了;其制度成本是,那些掌权者少了捞钱、捞权的基础。
我自己家还在湖南农村,有哥哥弟弟在那里务农。我们不能再拿农民去试验什么“第三条道路”,而应该在世界各国已经试验过的“公有制”和“私有制”之间选择一种。看看今天成功的国家里,有哪个是以公有制成功的呢?答案不言自明。
有些“圈圈”应该碰目前关于土地制度的讨论,是先画了几个不可碰的“圈圈”:政治组织对农村的绝对领导、土地公有制、农村户口与城市户口不能合一,并且土地不可兼并转让。
如果这四个圈圈不可碰,那么不要说找农村发展专家,即使叫上帝来给中国三农问题出主意,他也可能无能为力。这就好像去找最好的救命医生,同时又先规定这些医生不能用哪些能救命的药方与药品。甚至说,“他们大多数不是专家,只是十足的白痴!”我们反倒应该问问自己:是真的要解决农民的问题,还是只为了自己以及权贵的政治前途,借农民的话题为既得利益说说而已?
联产承包制度的建立以及其成功恰恰说明一点:应该让农民个人的责任感尽量地发挥。也就是说,我们所有的制度设计都要围绕这样的基本原则:农民自己比官员更会对自己负责,农民自己比官员更知道什么、以及怎样做,对自己、对后代更好。
照这一理念继续走下去,下一步只能是把土地产权分回到家庭个人,这才可彻底发挥出农民最自然的责任感。也可以让农民自愿、自发地形成以家族、宗族为基础的经济自助体,也可让他们自发“计划生育”等等。如果没有土地产权私有,这些自发的行为都很难。相反地,以生育为例,现在的制度反倒变相鼓励多生。我所了解的农民,谁都比官僚们更负责任、更为自己的后代着想。
如果不通过土地私有等改革尽最大可能发挥农民自然的责任感,让个人的空间尽可能达到最大,那么农民没有别的选择,只能事事靠国家,也只能事事怪国家。
与此同时,农民只是官方指令的被动接受者:他们只能听命于官的安排,也任由官的摆布。一方面我们说官员的权力太大、太不受约束,另一方面又把对农民最要命的东西——土地权控制在官的手中,这让农民的腰怎么能挺得直?解决官员权力过大的最起码的办法,是减少他们手中能控制的资源,把土地权还给农民。
十全十美、让每个农民都好的方案是等不到的。不能因为几个不负责任的农民,就要求所有负责任的农民都付出代价。
制度问题严重有人说,上面的“几个圈圈都不存在‘不可碰’的假设,实际上这几个问题在80年代就开始碰了”,这可能是我与他们理解的重要差别之一,我讲的核心是对行政权力、对官员权力的实质性制约。而他们讲的“土地私有公有在学界有争论,但全国农村的实践没有什么争论”,“农村户口与城市户口的统一,在80年代在很多县市就开始了”,以及“土地的兼并和转让在贵州进行了20年了”,这些都是一些“换汤不换药”的尝试。
在政治组织对村、对基层的绝对领导没有改变之前,如果在这些尝试中问题不出现,那反倒奇怪了。
这些实验都没有形成气候一点不令人吃惊。那么,为什么没有进一步在那“几个圈圈”上做文章呢?只要行政权力(官权)、既得利益集团的权力不受到实质性制约,那些“换汤不换药”的尝试,起初对改善农民收入可以发挥一定作用,但不能根本解决问题。
举例说,前些年在农村试验过的农村信用社,当时允许他们完全按照市场规则去运作,政府放手不干预,这听起来不错。可是,当掌握大权的村长、乡长、村支部书记、乡支部书记开始写条子,要这些乡村信用社为其关系户提供贷款时,这些乡村信用社就不好办了。如果遵命就意味着不良贷款、信用社未来可能要垮;如果不遵命,信用社今后的存在资格可能要泡汤。
这些权力当然还掌控着许多其他。只要这种权力结构还在,产权保护、合约权益保护、农民的致富空间都会非常有限。什么做起来都是四不象。
阻碍农民致富、阻碍农民享受公民待遇的障碍之一是现存的权力结构,而土地公有不仅没削弱官权,反而加强了,使官权掌握了更多的物质基础。如果是这样,减弱官权的答案之一,不就是把土地权还给农民自己吗?
如果有些农民选择把地卖掉然后进城生活,这又有什么错呢?如果我们真的在为他们的权益与福利而努力的话,那么看到他们境况的改进理所当然是令人高兴的。有人可能会说这对留在农村的人不公。其实不是这样,因为一方面留在农村的人可以有更高的人均耕地面积,他们的生产力可以提高,有利于其生产效率的改进;另一方面这些农民也有权选择把地卖掉进城。要知道,改变中国农民收入的必然出路只能是让相当多的农民进城,改为非农。
道理很简单,人们对食物的需求是不会因农业的增长而增长,但非农需求却无止境,新的技术创造新需求。因此,如果农民选择把地卖掉进城生活,我们应该恭喜他们,那才是我们为他们做了一件好事。
因此,不能再保留维护行政权力、维护城乡和地区间收入不平等、维护城乡和地区间发展机会不平等的公有产权基础了,“还产于民”才对。
中国农村的根本问题却是“乡村社会的官权过剩,民间权力衰落”。导致这种局面又是由于两方面原因:不受制约的行政权力、所有财产(包括土地)公有。
有一点是显然的:在腐败盛行的社会里,规避腐败的首要方法是把腐败所能碰到的资源减到最小。换句话说,如果一个社会腐败盛行,同时你又把所有的资源和土地交给他们控制,那么没办法在世界上找到比这更糟糕的组合了。
在中国农村,现在掌握在官权手里的资源有两大块:第一,公有的土地;第二,他们不受约束的行政摊派、各类名目的税费权力以及行政审批权。只要这两块还不变,农民的鼻子只能被官权牵着走,“还权于民”和“以民为本”都不可能。
上面讲的第一块资源——公有土地——如果能通过土地私有,那么那些官权就少了牵着农民鼻子走的最重要物质基础了。而土地又是农民的命根子,没有自己的土地,他们就只能求着官权,就不会有“还权于民”。有了“还产于民”才会有“还权于民”。但如果像在一些地方试验的那样,只有名义上的“私有产权”而同时行政权力不受制约的话,那么真正的“私有产权”会很难,因为行政权力可随时侵犯你的产权。
因此,官权是问题中的最关键之处。这一点就涉及到政治与组织行政架构这个最关键之处。实际上,只要官员的权力结构不改变,任何意在制约官权的努力都难办,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前面谈到的那些尝试最终都难以成功的原因。因此,我个人认为,行政的领导权首先要退回到县这一级(就像中国历代皇权都到县一级为止一样),让乡村权力真正由农民选举的人担任。实现“乡镇自治”。
(系耶鲁大学金融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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