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嘉祥,你才真正算个屁!
据《南方都市报》 11月1日 报道: 10月29日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纪检组长林嘉祥。在深圳一家酒楼的厕所里,猥亵一个11岁的小女孩。当女孩的父母找到林嘉祥讲理时,林嘉祥,竟然恬不知耻、大言不惭地说:“我就是干了,怎么样?要多少钱你们开个价吧。我给钱嘛!”
林嘉祥还亮出了自己的牌子:“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北京交通部派下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我卡了小孩的脖子又怎么样,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敢跟我斗,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看了这段报道之后,我非常震惊。这哪像一个共产党高官的言行,完全是一个泼皮无赖或黑社会流氓分子的所作所为。自己干了不要脸的事情,还骂老百姓“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 敢跟我斗,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真是嚣张至极、猖狂至极!
有人说,林嘉祥这是酒后言行不当。我认为找这样的理由是说不过去的!即使化验他血液里的酒精浓度超标,也不能说明它喝醉了酒。因为每个人的酒精耐受力不一样,有的人喝一斤也不会醉。况且他只陪着一个女人喝酒,不会有更多的人劝酒,喝的数量是有限的。我认为,他并非是简单的酒后言行不当,而是十分清醒的流氓犯罪行为。理由有五:
1、他清楚地知道哪里犯罪比较隐蔽。假如他喝醉了,大厅里那么多女人,旁边还有个穿白衣服的漂亮女人陪着,为什么不对她耍流氓,而把小女孩拉到厕所内耍流氓?因为他知道厕所内人少,不易被发现,而大厅里人多,容易被发现。这是多么的清醒,哪有一点醉意!
2、他清楚的知道自己的官衔级别。他能清楚地说明自己是“北京交通部派下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言下之意,都是正局级,属于高干序列。如果喝醉酒,能表达得如此清楚吗?
3、他清楚地知道自己要干什么。他要上厕所,而且还知道向别人问路,并没有像喝醉酒的人那样,找个犄角旮旯就方便。而且自己也说是“我卡了小孩的脖子”。可见十分清醒。
4、他清楚地知道出了事情如何平息。“我就是干了,怎么样?要多少钱你们开个价吧。我给钱嘛!” 他知道现在社会上好多事情都是可以花钱摆平的。他一点也不糊涂。
5、从现场的录像看,林嘉祥来回走路稳稳当当,完全没有喝醉酒后那种摇摇摆摆、踉踉跄跄的样子。完全是清醒的。
通过林嘉祥的言行,再清楚不过的证明,不是老百姓算个屁,而是你林嘉祥才真正算个屁!
林嘉祥,你玷污了一个共产党员的称号。共产党员应该是无产阶级的先进分子,是有高尚的道德观念,是知道什么是光荣和耻辱的,是在人民中有崇高威望的,你的流氓言行玷污了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你算个屁呀,你这样的共产党员,就是白给,我们党也不该要。
林嘉祥,你糟蹋了国家干部的身份。你是吃人民的,穿人民的,由人民养活的。你应该是人民的公仆和勤务员,应该处处为人民服务,可你干出了残害人民的事情,而且对老百姓颐指气使,傲慢无比。你算个屁呀,你是人民的罪人,你不配做一个国家公务员,你糟蹋了国家干部的身份。
林嘉祥,你缺乏做人起码的资格。你不知道路,人家告诉你,你不但不感谢,反而恩将仇报,对一个11岁的小女孩施暴。你连知恩必报这个做人起码的道理都不懂,你白活了50多岁,你算个屁呀,你是禽兽不如,你是人渣,你不配混在人类中。
林嘉祥,你道德败坏。像你这样的人,一定是惯犯,不是包二奶,就是经常光顾黄色场所,习惯成自然,所以才敢在公共场所连一个小女孩也不放过。依你的年龄,这个女孩应该和你的孙女差不多大。你竟然向她伸出了猪手,可见你道德败坏到何种地步!你算个屁呀!
林嘉祥,你思想龌龊。你不仅干了伤天害理的坏事,而且满脑子金钱至上的思想,你对剥削阶级有钱能使鬼推磨、一切都可以用金钱交换的理念烂熟于心。在你看来,人的尊严,法律的惩罚都是可以用金钱可以交换的。你以为手中有受贿、贪污来的金钱就可以无法无天、为所欲为,用金钱可以摆平一切。可见你的灵魂是多么的肮脏!你算个屁呀!
我们要正告林嘉祥和林嘉祥们,在创造历史的人民群众看来,你们才真正算个屁呀!
我们是共产党执政,人民的天下,社会主义的国家。绝不允许林嘉祥之流无法无天,更不许让他们逍遥法外。那些视人民如粪土的人,早晚要被人民像放屁那样排除在社会主义的体外。人民是不会放过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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