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牧,抑或禁人?
6月13日,《新华每日电讯》以“河北:禁牧令管不住饿羊的嘴”为题报道:由于“口粮”难以为继,草和树叶不够吃,于是马羊部分“获释”,在冀南、冀中的公路沿线,冀北野外,常能看到成群牛羊啃食草根,甚至有走投无路的牧羊人与干部“火拼”之骇人场面!
民以食为天,牛羊正是牧民的天,禁牧不会要了牧民的命?除非不愿沦为“楼兰第二”的京津市人能广为施舍而不让牧民饿死并维持其基本尊严,抑或前者能证明牧民不过是为京津人而生的“中国黑人”!否则凭什么强迫牧民为其作出“牺牲”而陷于穷困乃至饥饿之境地?
诚然,是过多的牛羊破坏了草原,但这仅仅是表面现象。难道禁牧而圈养真能解决问题?非也!盖因羊以草为天――否则除非你能使羊具有光合作用之神功――圈养必然消耗同样多的草料,只不过来自非禁牧区且糜费人力耳,故整体生态无从改观而只能恶化。可见,禁牧几属掩耳盗铃、剜肉补疮之愚蠢行径。
事实上,牛羊何辜之有?它们完全是被迫沦为人之走狗,吃的是草挤出的是奶。正是人对肉、奶之无限欲壑,酿致了满目牛羊与黄沙而不见一丝绿色的“草原”,是人吃草而非羊吃草!只要人口数量和经济增长率不为负,对牛羊之需求必然不降反升,生态灾难只会雪上加霜,除非人能进行光合作用而不食人间烟火!由是观之,禁牧完全是缘本求鱼,舍本逐末,南辕北辙,是嫁祸于羊的卑劣行径,徒暴露中国人之无知无耻耳!
人满为患而堪称万恶之源,拯救环境和中国命运的釜底抽薪之道只能是“人口负增长,经济0增长”以使人类活动局限于神圣自然法所容许的范围内而不危及任一物种之生存与生态平衡;同时建立全民最低福利以使农牧民不再“靠山吃山”而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此为富人不容推卸之责任与公共利益之必然要求。毋庸置疑的最基本常识是,草原、荒漠等“无主地”的私有化对其得享身为个人财产之“优宠”以避免杀鸡取卵式的“公地悲剧”而万古长青,亦具有不可或缺之至关重要性。
郭金昌
200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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