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交易有“理”?--赞成卖淫者无知无耻之极
子曰: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吾道一以贯之。主张性交易者当无理由反对其母妻女媳“以身作则”,亦不得因其父子婿为“黄色经济”略尽绵薄之“精、金“而为母妻女媳鸣不平。否则不论其主张正确与否,皆会因其口是心非和对自身与别人的双重标准而陷于“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之窘境,不攻自破。
性交易并不创造任何财富,充其量不过是财富在交易双方之间的转移,它完全是非生产性的,故“色情产业、黄色经济”之说纯属谬论而反经济学,世界上不会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而计算其对GDP之“贡献”。
性交易的对象乃是性器官之功能而非其创造物,这显然迥异于商品生产和交易以及其它类型的服务,实与器官买卖无异。而器官买卖非但不人道,更有悖“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之孝道而近乎大逆不道。由是观之,性交易同样反道德与文明。
性交易乃疾病传播之温床而危及交易双方直至全民的健康,以此为“职业”的女性难以享受正常性活动之愉悦而往往“过劳”而实为对其身心之摧残,姑不论该“行业”的高风险性及其对家庭和正常夫妻关系之破坏。可见,性交易乃对基本人权之严重侵犯而于正义与法律水火不相容。
“青春饭”透支了“性工”之健康,损害了其一生的幸福,而她们之所以强颜欢笑风骚迷人,几全系穷困所迫――很难想象正当职业者会自甘沦落风尘!色情业之如雨后春笋之势,与其说是繁荣与进步之标志,毋宁视为贫富悬殊――富人有“购买力”――之恶果。
如果说劳动乃人之本能与社会进步之源泉,性交易则是一种堕落与不公正,是对人类尊严与自由之侵犯,盖因其乃隐性强制且将人贬为与正义背道而驰的工具。唯有全民福利和免费教育之实施使得人们免于匮乏和因无知而受骗时,性交易才可能真正出于自由和自愿而获得一丝合理性,否则必然与道德、正义格格不入。
不可否认,色情业之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强奸案之发生,但这丝毫不能成为其“有理”之藉口,因色情业之危害远甚于个别强奸行为,且“减少强奸”论无异于视风尘女为“中国黑人”而有悖正义与文明。
性交易固然反道德,然理性告诫我们,回避其产生的根源而求助于强力往往会适得其反。既然性交易属“逼良为娼”,则治本之道只能仰赖于全民福利――西方色情业之远逊于中国和亚洲即为明证。而强制无从防止穷人迫于生计而逼上梁山,于是其成效必然大打折扣。最要害的问题乃在于,斩草除根往往并不完全合乎管制者私利(失去工作和管制者收益),严刑峻法难免人为制造“猫鼠同穴”而使管制者难于公正执法甚而“狼狈为奸”,这使得风尘女们将陷于更无保障之恶劣境地而无异于雪上加霜,亦令极少数管制者沦为不必要的牺牲品,真谓“两败俱伤”。
最大限度地减少直至消除性交易,乃是每个公民的道德责任,而这只需建立全民福利即可,且今日中国之财力于此绰绰有余,关键仅取决于我们是否具有“劫富济贫”之良知与理性。
郭金昌 200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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