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琐的法律制度,造就了律师这种怪胎
律师是什么? 词典的解释是:在案件中为委托人辩护、代理诉讼及处理平常法律业务的人员。当然。律师一般都是能言善辩之徒。
为什么律师这种职业能流行呢?因为是法律的繁琐(条文过多,内容难于理解)决定的。法律已经繁琐到了普通人无法理解的地步,必须要律师才能搞清楚里面的钩稽关系。律师这个行业有一个古老的、不太雅观的词,就是讼棍。律师这种靠耍耍嘴皮子就可以获得高收入的人群,实际是依附在繁琐法律制度上,靠吸食百姓血汗而生存的寄生虫。所以说:繁琐的法律制度,造就了律师这种怪胎。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到底有多少呢?大家看一看:
现行宪法及法律共计534部
行政法规490部
司法解释194部
部委规章及文件7767部
地方性法规没有统计
这么多法律法规,不要说是一个普通老百姓,就是法律专家也一定找不清楚里面的钩稽关系。法官能搞清楚吗?我看很难!请问谁是法盲?谁的法律知识滞后?我看法官和普通人之间,无非是50步笑100步罢了。
历史实践证明,毛主席“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领导的军队所向披靡,可是有这么多法律法规约束的现代法制中国,犯罪却层出不穷。还有比着更可笑的事情吗?这是到底是因为什么?
立法越多,重叠的越多,相互矛盾的也越多。法律并不是越多越好,而是越简单越好。在一个整体文化水平不高的国家,推行繁琐法律,无意于人为制造更多的法盲。每部法律的条文应该让每一个普通的老百姓很容易就能理解,这才是法制化建设的方向。因为法律不是为了培养少数几个法官,也不是为了仅仅体现法律的尊严和制裁作用,而是让每一个国民去知道它、遵守它。一些新的法规、新的法律名词,让人越来越搞不懂它的含义。尤其是物权法。
现今中国的问题,不是法律太少的问题,不是无法可依的问题,而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枉法裁决、法律法规太多太繁琐的问题。
“陪审团制度”才是我国法制化建设的发展方向。把裁判权从高高在上的法官手中取出来交给普通人民,让普通人民(不是单个)来行使裁判权是每一个国家法制化建设的方向。而这种发展方向的前提是法律简单化。
大家都应该明白一个简单的道理:聪明人把复杂的事情变简单,而蠢货把简单的事情变复杂。
搞繁琐的法律制度,不是社会主义法制化的方向!
2007-12-3
再贴感言:
全国律师超过14万,我不相信都是清水衙门,铁板一块,出几个渣滓败类,有什么奇怪,值得律师业兴师动众吗?
强国论坛原帖地址: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view=1&id=84152734&bid=2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boardId=2&treeView=1&view=2&id=96556020
相关文章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