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主任、博士生导 师王长江 教授在《学习时报》发表的《党有自身利益是一种客观存在》一文,已引起各界关注。文中还特别提到他早在2004年就写过《要重视对“党的利益”问题的研究》。王长江如此执着地研究“党的利益”问题,似乎该有什么重大的新发现要奉献给大家了;但观其此文后,方知实质是在借党的自身利益问题质疑中共执政地位的合法性,以图“修正”党章规定的党的宗旨而已。
中央党校是向党的高级干部传授党的纲领、路线、指导思想和先进伦理文化的场所。根据王长江的身份,其公开发表的思想理论,是必然会影响到对全党高级干部思想路线的引导。因此我们不能不重视从王长江口里传递出来的与党章精神不一致的信息。
王长江首先认为中共历来是不允许有自身利益的,“对党的利益问题视若禁区,很少研究”;并认为这是造成党内前赴后继出现腐败分子的一个重要原因。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党章指出: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共产党宣言》指出:共产党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这说明党的纲领文献并没有说党没有自己的利益,只是强调党与整个工人阶级和人民利益的一致性,没有此外的“特殊利益”。譬如当整个工人阶级还在为追求免遭剥削而艰苦斗争时,党及其成员就不该有贪图奢侈享受的“特殊利益”。但是,具有博士生导师学者身份的 王大 教授竟分不清“没有特殊利益”与“没有利益”之间的区别。如确是水平所限,那还仅是上级用人失察问题,让一个不懂汉语基本常识的人占居了如此重要位置。但问题绝非如此简单。
尽管王长江此文是针对有人发表了《党没有自身利益应当成为全党共识》的文章而作,但你总不能仅凭他人通俗语言习惯下有特定含义的说法,就把“党没有自身利益”强加到党的思想路线上去;尽管党内客观上确实存在严重的腐败事实,但你总不能以此为据要求党从此容忍腐败存在的客观性,并在此前提下推导出许多蛊惑人心的结论来。
王长江十分庸俗地举例说:“党要活动,就需要有经费”。“如果党没有利益,党的活动经费算什么?”“不能采用‘鸵鸟政策’,要么视而不见,要么把它和人民利益混为一谈。这样做没有任何好处,只会徒添公众对执政党的不信任。”又说“与不讲利益相关,在执政中也必然不讲成本。我们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不计成本地搞政治运动,公款消费数额之大乃至直到现在都令其他许多国家的执政党咋舌。”
这里使我们看到了什么呢?就是说目前党的建设中存在的许多重大问题都缘于没有大张旗鼓地宣传“党的自身利益”。如果世界上确有如此简单的好事,是否太看轻了全国党代表的水平,如此重要又如此简单的几个字竟然忘记了写进党章。但问题是我们在近几十中看到的事实则是恰恰相反,不是没有人讲党的自身利益,而是有太多的“学者精英”在讲人的天然自利性,从而使“党的自身利益”也被刻意强化,进而被异化为特权下的各种腐败。如不从名义上而从本质上讲,谁也不会否认党内的腐败分子只能是出于极端的自利性,而不可能因“高尙”于“没有特殊利益”。如果王长江认为只要承认“党有自身利益”,就可以降低执政成本,可以避免搞政治运动,可以避免巨额公款消费,那么至少你 王大 教授已在嘴上说得如此透彻了,就应该身体力行地落实到行动上,从此不坐公车,不在吃请、出国等方面搞公款消费,信仰自由主义、自私自利的你能言行一致地做到吗?
王长江认为,要在承认党也有利益的前提下,按照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民主政治的基本规律和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一方面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对利益问题采取回避的、虚无主义的态度;另一方面,对这一利益作出严格界定,避免党的利益的空泛化,不给既得利益留下任何理论的和实践的空间。这无疑将大大增强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
这段话听起来冠冕堂皇,但由于是无的放矢,就有其非同一般的含义了。所谓党要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对这一权益作出严格界定,显然只能是指各种“特殊利益”,因为党从来没有否认自己与人民群众利益的一致性。
联想到王长江曾经撰文说中央党校曾为私营企业主入党问题作出过重要的理论贡献,这里是否又要为党内的特权阶层拥有种种“特殊利益”(包括红色资本家在党内的兴起)作出新的理论支持了呢?看来答案是肯定的。因为他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大大增强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反过来说,就是现在党的执政合法性是值得怀疑的。
王长江的逻辑思路,完全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那套客观唯心主义的方法论。按他的逻辑,党内腐败严重,公款消费数额巨大,公众对党的不信任,不是几十年来资本主义精英们鼓吹的排斥为人民服务宗旨的结果;而是没有按市场经济规律,公然向人民索要党的各种特权利益所造成的后果。似乎党章上再不明文规定党组织和党员的各项实实在在的具体利益,党除了放弃执政地位外,就没有什么路可走了?这些应该就是王长江特别强调“党有自身利益”的真正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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