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所以强调用发展的眼光看中国,就是因为世界在变,中国也在变。如今的中国,早已不是一百年前封闭落后的旧中国,也不是30年前贫穷僵化的中国。经过改革开放,中国的面貌已焕然一新。”
我以为这样评价毛泽东时代新中国的30年是完全错误的,影响很坏。因为它既不符合“发展的眼光”,也不符合历史事实。而且,“贫穷僵化”和“封闭落后”有多大区别?无异于全盘否定了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和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带领全国人民几十年奋斗的历史功勋。
试问,如果当时的中国那么不堪,西方“自由世界”还能容许共产党在中国执政到今天?美国总统尼克松还会登门拜访毛主席、从台湾撤军、承认新中国?联合国的席位能恢复?……能有今天的改革开放?
如果没有前30年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巨大成就奠定的牢固基础,能有这30年的成就?
具体事实无须一一罗列,我们看看宪法和党章是如何总结的吧!
我国宪法《序言》中是这样说的:“一九四九年,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经历了长期的艰难曲折的武装斗争和其他形式的斗争以后,终于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此,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社会逐步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完成,人剥削人的制度已经消灭,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确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得到巩固和发展。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战胜了帝国主义、霸权主义的侵略、破坏和武装挑衅,维护了国家的独立和安全,增强了国防。经济建设取得了重大的成就,独立的、比较完整的社会主义工业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农业生产显著提高。教育、科学、文化等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广大人民的生活有了较大的改善。”
中国共产党《党纲》中说:“马克思列宁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它的基本原理是正确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中国共产党人追求的共产主义最高理想,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充分发展和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走中国人民自愿选择的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必将取得最终的胜利。
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创立了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在毛泽东思想指引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后,顺利地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发展了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
可见此讲话,完全违背了我国宪法和中共党章的规定。在国际会议上发表这样的言论是极其错误的,客观上起了帮助国内外敌对势力给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时代的新中国抹黑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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