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我对一大帮所谓的民主自由斗士,有点笑而远之,笑而远之的原因在我看来,所谓的民主自由斗士绝大多数自己也没搞明白自己要奋斗的民主到底是什么,也就是他们对自己所向往的所谓的自由民主也是一知半解。笑而远之的另一原因,就是只要你用点心读读他们的言论,认真看看他们的嘴脸,其险恶用心就会一目了然。在这样一股与俱下的泥沙中有既得利益之后阴谋夺取政权者,又有西方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买办走狗,当然了,的确也有一些真正想谋求民族强盛国家富强的正直之士。尽管如此,但这样一个在本朝六十年国庆前比较狂热的潮流,还是这就有点像是在一个村庄,一只狗吠一群狗也会跟着狂吠,其实除了最早狂吠的那条狗之外,其他的狗并不知道它们在狂吠什么东西,是人还是鬼。所以,只好一笑了之。只当是看看热闹。
言归正传,咱们现在说正事,关于这一贴子,是受网友之邀,就我对所谓宪政所谓民主以及中国民主化进程方面谈谈我的认知一个系列中的一个,目的是我们尽可能的说明白说透什么是我们要的民主和自由。
在谈到民主自由,又要先谈到宪政,两难的是,再谈到宪政之前,还是要先谈到民主,以当前所谓自由民主派、体制派,法律派的主张,民主自由保证的前提,必须是宪法政体,在他们看来,体制才是万能的,所以说在谈民主之前,要谈谈宪政,但为了说清楚,说明白其中的关系,依然要先谈到民主,因为从人类关于民主自由问题的起源看,是先有民主政体,后有宪法政体。而事实上,当前所谓自由民主派、体制派,法律派的主张也是向往努力的这种宪政体制。
关于民主,民主这一词组的原始词根应是希腊语demos ,cracy即公民和治理两部分组成,两者联系在一起就是公民参与决策的政治制度。从早期的雅典到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民主成为人人拿来说事的理由算来,二千多年间民主一直是主流社会非难的东西,也就是说到了十九世纪初,民主才成为最早提出男性普选权为主要诉求的英国宪章运动的盾牌。尽管宪章运动以失败告终,但从那以后,民主才成一种正面的主流社会诉求被社会各个阶层所认可。这也就是资本主义社会所谓的民主精神,不过是近一百多年间发展成长起来的一点理性光芒。它还远远不是照耀普世的光芒。尽管如此,它所具有的一点光芒又是无产阶级在与资产阶级不断的妥协中才得以生存,如果移植到区别于西方文化的其它国家,结果又能有什么?
在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时代,民主被看做多数人对少数人的统治,也就是“穷人的统治”柏拉图以及后来相当多的社会精英也可以称之为贵族他们认为,真,善,理性这一类人类的优良品质并不属于占人口绝大多数的穷人,而只是存在于少数的社会精英中,如果强调民主要求公民平等只会带来社会动荡不安,文明倒退。这种看法直到十八世纪法国大革命时期才有了改变,法国大革命主张“民主,平等,博爱”但法国大革命还是被看做是暴力,掠夺红色恐怖。
民主的确是个好东西,但民主化进程后的得利者往往又不是多数的穷人,西方民主化进程后的最根本问题,就是民主政府根本就没有为普通民众的生活带来什么变化,从早期机会均等的随机抽签选举到后来的普选和拼财力能力智力形象社交竞选,占人口多数的穷人仍然只是跟着起哄,也可以说是跟着疯子跳舞。民主还是有钱人拿来表演的道具,其中多少黑暗污秽并不是穷人所掌握的东西。美国是世界上相当受认可的民主国家,但就是这个国家的一个叫马克·吐温的作家一针见血说出它的本质,马克·吐温说“美国惟一明显的犯罪团伙就是国会”。
关于宪政,宪政是十九世纪初欧洲立宪运动兴起时的产物,立宪运动之所以兴起的原因,又正好是十八世纪后期欧洲民主潮流兴起后,有产阶级为了不至使自己的阶级被民主浪潮所淹没,用所谓的自由,为民主运动设置的一道障碍,用来捆绑民主以使最终制服民主这样一个洪水,而挽制的一道缰绳或者枷锁。
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好多资本主义古典经济学家就说的很清楚,他们说宪政主义是反民主的,是民主的敌人。也就是说当多数人对少数人实行统治时,这种统治就是洪水猛兽。为了控制这种多数人的统治,有必要给它套上枷锁,而枷锁怎么套上好呢,最好的办法的就是宪法政体。
再将话说回来,所谓宪政,不是一帮中国所谓的民主志士叫嚷的“法治(rule of law)”那么简单,实际上宪政的本意和西方多个国家多年来的政治实践证明,宪法是制约国家的权力,不管这个权力是由谁行使。共产党还是民主党。最根本的一点还在于,宪政就是私有权的神圣化,私有权被看做是一个打包捆绑的权力集成块。任何有产资产者个人或者代言人,都可以以保护私有权力为由,宣布政府的政策及举措违反宪法。从而使执政政府成为傀儡。
到目前为止,从西方以及东南亚一些宪政国家的情况看,宪政政治都存在严重的社会两极分化,阶级矛盾尖锐甚至危及社会制度等问题。宪政民主政治并不是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想政治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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