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僚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官僚是一个独立的社会阶级
一、官僚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官僚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究竟“特殊”在什么地方?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政治)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因而,
第一,它的“劳动对象”不同,它以调整社会关系为主要对象;
第二,工作方式不同,行政、司法和军事的;
第三,收入来源不同,税收是它的合法收入来源;
第四,群体的组织形式不同,它是金字塔式的等级组织结构;
第五,这个群体直接掌握着(甚至是独自掌握着)管理社会,管理国家的权力——政权!...
于是,它有着不同于其他社会群体的思维方式和职业习惯,它有着不同于其他社会群体的自我认同感。官僚的自我意识:普遍的是优越感,难得的是责任感。它的优越感表现在,社会地位的优越感,能力学问的优越感,个人修养的优越感,权力财富的优越感。百姓对官僚的感觉:普遍的是敬畏感,难得的是依附感。对官僚的社会地位、能力学问、个人修养和权力财富的敬畏感。官僚同百姓的认同感是如此泾渭分明!你不认为官僚是一个自成一体的特殊群体,而官僚却并不会把你视为“同类”!
官僚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官僚,它有着不同于其他社会群体的特殊的利益诉求,和实现自己的诉求所具有的特殊能动性。每一个社会群体都有着自己的特殊利益,官僚群体不会例外吧?
二、官僚是一个独立的社会阶级
曹曙同志多年来对 官僚是不是一个阶级的研究,我认为具有现实意义。曹曙同志提出,官僚是不是一个阶级呢?对人类历史和未来的认知、对世界共产主义运动的认知、对中国现实社会的阶级分析、对中国现实社会性质的把握以及对未来社会主义构建的了解等等,都卡在这个问题上了。要前进,就必须拿下这个认知上的“要塞”。
官僚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这一点恐怕不会有太多的分歧吧?
但官僚是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阶级,则见仁见智了。下面,分三个层次来说。
第一,传统的理论认为,官僚只是某统治阶级中的一个阶层。
如果官僚群体是某个阶级中的一个阶层,那么,它就会受制于这个阶级,受这个阶级的制约。如果说,在中国历史上封建官僚群体是地主阶级中的一个阶层,那它为什么往往不受地主阶级的制约(官场腐败,引起农民起义,违背了地主阶级的整体利益)呢?又为什么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往往直接表现为官民冲突,甚至联合地主反对朝廷?如果说,前苏联的社会官僚群体是工人阶级中的一个阶层,为什么它不受工人阶级的监督和制约,复辟私有制,违背工农阶级的整体利益?阶级本身就是一个利益共同体,这个利益共同体内部竟然会发生“爆炸”?阶层同阶级利益背道而驰?
正因为官僚群体不是某阶级中的一个阶层,而是独立的一个阶级,所以,它在国家事务中有时会表现出似乎凌驾于社会各阶级之上的姿态。“国家”为什麽貌似中立?正因为处理国家事务的官僚是一个独立的阶级。地主对农民敲骨吸髓,资本家力争利润最大化,官僚要平衡剥削阶级同被剥削阶级之间的利益冲突,以免自己的统治受到威胁,于是,“国家”就貌似中立了。 国家是阶级斗争的产物,“国家意志”主要是统治阶级意志;但既然国家是阶级斗争的产物,“国家意志”就不能简单地,或直接等同于统治阶级意志,而“国家意志”的直接体现者就是官僚阶级。
官僚群体既是政治上的统治阶级,也往往是经济上的剥削阶级,而经济上的剥削阶级却不一定是政治上的统治阶级。不能因为官僚群体也是经济上的剥削阶级而认为它只是剥削阶级的一个阶层。 政治上的统治阶级是“官”,仅仅是经济上的剥削阶级是“民”,官同民的差别在封建社会是巨大的,因此,不能把官僚群体作为地主阶级中的一个阶层。
从阶级的起源看,官民对立是阶级斗争最初最原始的形态,就这一点而言,把官僚群体作为某个阶级中的一个阶层也是错误的
官僚阶级同资产阶级重合的部分——官僚资产者,不是一个阶级,它只是官僚阶级同资产阶级结盟的一种特殊形式,是官僚阶级的特殊形态。正象农民工不能作为“工人农民阶级”一样。同样,历史上的“官僚地主”和现代的“官僚资本家”也只是介于两个相互独立的阶级之间的特殊形态。
第二,有人说,阶级主要是按照人们在社会经济结构中的地位而划分的,特别是按照人们对生产资料的关系进行划分,而官僚似乎对生产资料没有直接的或统一的关系,因此,按照列宁的定义官僚不能单独划分为一个独立的阶级。
不然!官僚在社会经济结构中的地位是特殊的而且是特别重要的,它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顶层设计者”和保卫者。虽然有些官僚不直接拥有生产资料,有些直接拥有生产资料——有些官僚直接充当地主或资本家,但这不是它作为一个独立阶级的本质体现,就官僚同生产资料的关系而言,奴隶社会奴隶主同“官僚”是二位一体,封建社会官僚几乎都是地主,但地主大多不是官僚,前社会主义官僚集体对生产资料处于实际上的支配地位。但是作为官僚阶级并不在于它有否直接拥有剥削他人的生产资料,而是在于它对生产资料所有制所具有的不同于其他社会群体的特殊关系,在于它在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具有的不同于其他社会群体的特殊地位。
奴隶主、地主、占有生产资料的方式是以个人或家族的名义直接占有,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的方式有以个人或财团或股份的名义直接占有,或通过金融资本间接占有,而官僚阶级占有生产资料的方式是以皇帝或“全民”的名义集体占有。
在前社会主义时期,法律上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属于“全民”,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四个方面中的其他三个方面。即,实际占有权、实际支配权和使用权均属于官僚。所谓全民所有只是对官僚个体行使占有权、支配权和使用权有所制约,劳动成果对官僚个体的分配有一定的制约而已。
第三,拿“文化”特征来说,各个时代,各个民族,各个地域都有各自的特色,各个阶级也有各自特色的文化,“官本位”则是官僚阶级的官文化。
就用百度词条的解释来说,阶级的定义:“人们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中,由于所处的地位不同和对生产资料关系的不同而分成的集团。”官僚群体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中所处的地位与其他社会群体不同,它对生产资料的关系与其他社会群体也不同,所以官僚群体是一个独立的阶级——官僚阶级。
百度词条,阶级的特征:“阶级具有基于共同的经济地位而产生政治倾向的一致性;基于共同的生活方式而产生心理习惯的相似性;以及基于共同的历史命运而产生理想追求的聚合性。”官僚群体“有基于共同的经济地位而产生政治倾向的一致性;基于共同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而产生心理习惯和思维方式的相似性;以及基于共同的历史命运而产生理想追求的聚合性。”因此它是一个独立的阶级。
三、马克思、恩格斯和毛泽东论官僚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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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一八四0年,德国的国家官僚政治已经统治了国民生活,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在德国由于贵族和资产阶级的统治都太软弱无力了,“由此产生的必然结果是......由于分工而取得了对公共利益的管理权的特殊领域,获得了异乎寻常的,在现代官僚政治中更为加强的独立性。”(《马恩全》三 213)
恩格斯说:“结果就形成了一个特殊的行政官吏的阶级;他们掌握着大权,他们和其他一切阶级处于对立的地位。”(《马恩全》二 650)
在一八四七年,恩格斯又重复马克思的论题,贵族和资产阶级对于统治是太软弱无力了,并且他得出这样的结论:“德国现行的国家制度不过是贵族和小资产阶级的妥协,妥协的结果,管理国家的权力落到了第三个阶级——官僚的手里。”(《马恩全》四 51)......
(以上摘自: 美,罗斯。甘迪“再论苏联社会” 载76年3月第十期《每日评论》(见《摘译》七六年 九)
恩格斯在“起源”中说,“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
虽然官僚群体同劳动阶级及其他剥削阶级都是组成社会的一分子,但显然恩格斯在这里不会把劳动阶级及其他剥削阶级看作是“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代表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的是官僚群体。显然,在这里官僚同地主阶级是不能划归为同一个阶级的。这里,恩格斯有意无意地把官僚群体同其他社会群体区分开来了。
1964年12月12日,毛泽东对陈正人在洛阳拖拉机厂关于社教蹲点情况的报告批语中,首次提出了“官僚主义者阶级”这个概念。他说:“官僚主义者阶级与工人阶级和贫下中农是两个尖锐对立的阶级。”这些人是斗争对象、革命对象。毛泽东试图用“文革”及“三三制”(老、中、青三结合,干部、军干、群众三结合,每届中委换三分之一)防止干部的蜕变,防止官僚的阶级化。
毛泽东的“官僚主义者阶级”概念是一步一步逐渐形成的,如果他老人家再长寿些,或许他就会提出“官僚阶级”呢?现在,伟人停止了思考,难道整个世界也必须停止思考吗?
马克思阶级的划分主要以收入来源和工作方式来区分,但他没有来得及给阶级下定义。
列宁对阶级的划分主要依据人们在社会经济结构中的地位。因为列宁在他所处的那个时代,必须采取“精英政治”,所以他没有来得及把官吏作为一个特定的社会群体深入考察。如果列宁此时提出官僚阶级,那么就会否定自己的精英政治主张。列宁所处的那个时代是需要精英、呼唤精英的时代,他主张精英治国(阶级由党领导,党由领袖领导),因为他首先是一个革命的实践家。所以,他没有注意到党的干部官僚化的必然趋势,官僚形成阶级的必然趋势,他给阶级下的定义中也就只注意到了人们在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了。
毛泽东发现了官吏有蜕变为官僚资产阶级的危险,但他也只是把官吏中的特定部分形成特殊阶级的情形作为研究对象。列宁和毛泽东都不想把自己也划入“官僚阶级”,无产阶级革命时期的“干部”的确大都是无产阶级革命的“公职人员”,官僚的阶级化是一个过程。殊不知在阶级社会中官吏本身就是一个独立的社会群体,不是官吏中的特定部分会形成官僚阶级,她“蜕变”为官僚阶级是她这个群体的固有倾向,苏东剧变 就是最好的例证。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历史时期还需要官吏,如何避免官吏成为官僚,以及官僚的阶级化,首先必须弄清楚官僚群体是不是一个独立的阶级。
人以群分,如何分?问题是什么样的定义更能说明历史及符合无产阶级解放的历史使命。马克思没有下定义,列宁下了定义,但列宁的定义无法解释生产资料“公有制”下官僚的蜕变。
官僚群体以它组织的严密性,群体意识的一致性,群体行为的趋同性,社会地位和经济利益的自我认同性,它在社会生产关系中地位的特殊性及重要性,等等,官僚群体不但是一个独立的阶级而且较之其他社会阶级而言,它还是一个“自为的阶级”,是组织起来的阶级!是直接的统治阶级!
四、国家官吏蜕变为官僚阶级是一个过程
原始社会的“公仆”蜕变为奴隶主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封建社会的国家官吏转变为官僚阶级也是一个历史过程,这里不作展开。
被剥削阶级出身的人一旦起义(或革命)成功做了“官”,开始,劳动阶级的朴素情感尚在,“革命的情操犹在”,虽然难免沾上官僚主义,但未必马上形成官僚阶级。可是,通过委任制、终生制和职业化把这一群体固化,再经过第二代、第三代...就不同了,他们只记得官宦家族的特殊身份,他们强力地意识到自己的特殊利益,这个群体逐渐强化的利益趋同性最终必然会形成自己的阶级意识。于是前社会主义时期,官僚队伍开始分化,一部分仍保持着革命精神,一部分却蜕变为“官僚主义者阶级”——毛泽东为什么说他们是“官僚主义者阶级”?因为官僚阶级的形成是一个过程,当时还处在“蝶变”初期(走资派,党内走资本主义当权派,都是“蝶变”初期的现象)。
五、最先打倒的是剥削阶级,最后消亡的是官僚阶级。
从原始公有制到第一个私有制,公职人员蜕变为第一个剥削阶级——奴隶主阶级;从社会主义公有制到“特色”私有制,公职人员蜕变为最后一个剥削阶级——官僚阶级。这是原始公有制到奴隶主私有制的“回光返照”。
社会主义就是利用官吏、限制官僚(特权)、改革官僚(体制)到消灭官僚的过程。
社会主义最先打倒的是资产阶级,最后消亡的是官僚阶级。否认在社会主义时期存在
官僚阶级就是否认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的历史任务和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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