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名河南的大学生9年前掏鸟窝却被判了10年徒刑,现在就要刑满出狱了,于是引起了人们的再次关注。9年间,老百姓认为自己冤枉,但是经过一番申诉,也没有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老百姓不禁要问,为什么一个贪官贪污百亿也不会枪毙。如果用掏鸟窝作为标准衡量贪污,贪官怕是要灭九族。
如果用贪官的标准来衡量这个学生掏小鸟。恐怕连刑事处罚都不够。
判的这么重,必然对人们造成了极坏的影响,鸟的地位要高于人,那么你在路上发现一只鸟要快死了,要不要打120,他死了要不要报110。
无独有偶,有一个老农民,福建莆田,卖油条的陆某被处罚5万,开业当天,炸了20根油条,自己吃了6根,一根没卖,却被罚50000元,说是铝超标。
想到那个张核子核酸造假欺骗全国人民,引爆全国瘟疫,这样危害中华民族的人受到怎样的处罚呢?罚款7.5万。这样的罚款数目,估计张核子笑了。
如果用老农民做标准,那张合子该罚多少呀?如果用张核子做标准,那老农民该罚多少钱呀?
说到依法治理国家,我们要提醒大家的是,这世界上的法律有两种,一个是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一个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是不同性质的法律。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无外乎保护资本家的私有财产,镇压劳动人民的反抗,维护资本家对人民进行敲骨吸髓的剥削,一方面却又欺骗人民,鼓吹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而社会主义法律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两者是性质相反相对的。绝不能把他们混为一谈。
毛主席曾经说:“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在社会主义这个历史阶段中,还存在着阶ji、阶ji矛盾和阶ji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要认识这种斗争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要提高警惕。要进行社会主义教育。不然的话,我们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就会走向反面,就会变质,就会出现复辟。
令中国人民非常不安的是,中国的国营,集体企业被少数人洗劫一空。2%的人掌握了80%的财富,这意味着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受到了损害,或者说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正在悄悄地起着变化。
法律作为上层建筑,受经济基础的制约,正所谓经济是基础。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我们面对的是铺天盖地的私营企业占领了中国的大好河山。
我们要警惕极少数人,把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变成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如果经济基础变化了,上层建筑必然随着变化,这时还谈什么社会主义法治,就没有任何什么意义了。
所以说法律领域的不公要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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