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网名“明月千里照河山”撰文胡诌:“前三十年的人们,是把不饿肚子、吃上饱饭作为自己的最高目标,这是人与动物一样的生存本能的追求;后三十年的人们是把提高自己的物质、精神的享受层次,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这是人与动物的主要区别。”这简直是颠倒黑白的胡说八道!
前三十年谁“把不饿肚子、吃上饱饭作为自己的最高目标”?是广大的人民群众吗?绝对不是。广大的人民群众是不怕苦、能吃苦的坚强创业者,个个都把早日将社会主义新中国建成现代化强国作为最高目标,从不会把吃饱饭作为最高目标。这个却胡诌广大的“人们”把“不饿肚子、吃上饱饭作为自己的最高目标”,并胡诌“这是人与动物一样的生存本能的追求”,把广大人民群众诬蔑为“与动物一样”,简直是混账透顶!
有没有人把“不饿肚子、吃上饱饭作为自己的最高目标”呢?有。那些天天在网上诉苦前三十年“吃不饱,饿肚子”的极端自私怕苦的极少数人,他们“与动物一样”把“不饿肚子、吃上饱饭作为自己的最高目标”。有个“园丁爱历史”就在网上公开声称:“我就是个农家子弟,格局小,那时崇高的理想就是吃饱饭。”这些人自以为拼命诉苦就能抹黑伟大的毛泽东时代,没想到却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一下子把自己降到动物一类。真是可笑又可悲!
铁的事实证明,“把不饿肚子、吃上饱饭作为自己的最高目标,这是人与动物一样的生存本能的追求”,决不是广大的“人们”,而是那些仇恨毛泽东时代的极端自私怕苦的宵小之辈。广大人民群众的最高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二)
“过去将来”撰文说:《把农村承包制说成单干的基本可以确定不是中国人而是水军扮演的》,极力指责有些人把承包制“斥之为`单干'”,并说这些人不是中国人。事实到底怎样呢?
我们知道,土地承包和分田单干是不同的。当时小岗村是怎样搞的呢?土地承包,是土地权归集体,只是承包给个人耕种,收获的粮食也归集体。然后再按规定分一些给个人和按承包合同奖励一些粮食给个人。它的最大特点是集体还存在,土地和粮食都属于集体,只是按规定和承包合同分粮食给个人。
分田单干则不同。土地分给个人,连耕牛农具也全部分光,个人有自主权,收获的粮食也归个人所有,只是按规定上交“税粮”就行了。这样一来,集体就成了一个空架子,到最后集体解散了。
当时搞的是哪一种呢?显然是后一种,是分田单干。如果是前一种,只是把集体的地承包给个人耕种,集体还存在,土地和粮食都归集体,需要冒“杀头的危险”去承包吗?分田单干就是分田单干,事实摆在那里,为什么要讳言呢?再说,你们自己人也说当时是分田单干。“正能量秦腔爱好者”就说:“集体化二十年解散腰折了,分田责任四十多年吃饱饭,生活越来越好,单干还在继续延长,充分证明单干优越性。”他也称分田单干,他也不是中国人吗?
小岗村搞的就是分田单干,他们干得,我们说不得,这是什么逻辑?事实具在,你掩盖得了吗?你否认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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