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耕者冇其田”说:剩余价值论有两大致命漏洞,没有任何一个人能解决:一是无法量化。假设一家工厂的利润由管理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工人创造的,那么他们各自产生了多少的劳动价值?二是亏损企业的剩余价值去哪里了?不是说劳动创造价值吗?亏损企业生产的一堆产品卖不出去,剩余价值是多少?
★我的回复:
1、剩余价值是由工人的剩余劳动所创造的,管理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是老板雇佣的工具人,所以他们和工人是有区别的。他们如果只参与了必要的劳动,他们的薪资也就是他们的合理报酬。如果他们的经营活动额外的实现了产品増值,这时合理的做法应该是,老板从自己获得的那部分利润中抽取合理的份额对其进行分配。而工人的劳动由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所划分,也就是有酬劳动与无酬劳动的划分。资本家雇佣工人的必要劳动采取工资的形式,表现为整个劳动的报酬,剩余劳动则采取剩余价值的形式,表现为预付资本的产物,因此成了资本家的囊中之物。这样,工人的全部劳动都表现为有酬劳动,从而掩盖了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的界限,抹煞了有酬劳动与无酬劳动的区别。
2、企业亏损并不意味着工人的劳动被合理的抹杀,即使资本家亏损,工人的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仍旧是事实存在的,而工人和资本家之间只是雇佣关系,让工人以无偿奉献劳动的方式替资本家买单,这本身就不符合人性。如果因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失利,而要用负盈利的事实否认“剩余价值”,这从劳动过程以及增值过程都是讲不通的。不承认剥削,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不要给工人増加必要劳动之外的工作量。
二
“耕者冇其田”说:知道什么叫量化吗?算了,我还是换个角度问吧,假如工厂改成国有,且国家不收一分钱。该给职工们按劳分配了,那么管理、销售、财务、工人各自应该拿多少钱?就是利润应该怎么分?
★我的回复:
无论各自拿多少钱,都不涉及剩余价值,如果你要细究,你就自己到现场做调查研究,我没有义务替你回答这个无聊的问题。
另外因为国有企业实行的是按劳分配,就是说,干一分钱的活拿一分钱。另一个方面,他们所创造的价值上缴国库,最终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反哺社会,这就是公有制的人民性,所以不涉及谁剥削谁。
三
“淡泊西岭”说:只问一句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营经济中的非公企业投资人是不是资本家?
我的回复:
不剥削工人劳动的剩余价值就不是资本家。
四
“淡泊西岭”说:进一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是否存在资产阶级?现阶段非公企业中的剩余价值都包含哪些内容?
★我的回复:
1、如果不掩耳盗铃,当然现阶段存在资产阶级。但是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民族资产阶级并不是贬义词,但是在这个阶级中也分别有好有坏。就像人群中必有左中右一样。循规蹈矩的民族资产阶级,因为他们为中国的发展有益无害,所以寻称为企业家。而民族资产阶级中的害群之马,就是那些用坑蒙拐骗和剥削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方式获得不义之财的那些人,这些人只能实事求是的称之为资本家。
2、现阶段非公企业的剩余价值是劳动工人创造的。按广义价值论的观点,企业利润的分配应包括:企业主的成本、企业主的回报、工人必要劳动的报酬、工人剩余劳动所产生的剩余价值,一共四部分。如果企业主只拿属于自己的前两部分,不拿剩余价值这部分,他就不涉及剥削,反之就是剥削。
五
“红色彼岸花2弱势主义”说:“来说说标准,怎么算摄取了剩余价值?公式是什么?工人的付出怎么衡量?说说清楚,要做到有法可依,让每一个企业家知道,怎么做一个企业家而不是资本家。”我们讨论标准是要做定量的,而定量的前提就是定性,定性都不明确,定量就是笑话。
★我的驳斥:
1、还需要公式吗?问题是明摆着的!工人的劳动时间分为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老板购买工人劳动所需的工人工资,如果与工人付出的的劳动力相称,就不产生剥削,因为工人的劳动只涉及到必要劳动。反之,工人付出超过工人工资酬劳的劳动,是剩余劳动,所产生的价值自然是剩余价值。就是说,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划分,也就是有酬劳动与无酬劳动的划分。无酬劳动的结果,就是生产剩余价值被资本家榨取,这是剩余价值的来源。
在私有制社会中即为剥削者所占有的劳动。工人的劳动时间分为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在必要劳动时间内的劳动为必要劳动,是再生产劳动力本身价值的劳动,剩余时间内的劳动为剩余劳动,生产剩余价值被资本家榨取,这是剩余价值的来源。
雇佣工人的必要劳动采取工资的形式,表现为整个劳动的报酬,剩余劳动则采取剩余价值的形式,表现为归入资本家囊中的预付资本的形式。这样,工人的全部劳动都表现为有酬劳动,从而掩盖了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的界限,抹煞了有酬劳动与无酬劳动的区别。
2、关于如何定性?问题也是摆在桌面上的。在中国,劳资纠纷是现实的存在,只要工人发现被剥削,完全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申诉,然后通过劳动监察部门的调查进行鉴别。据我所知,仅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劳动监察大队在2020年一年之内,就受理了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案件337件,共为1050名劳动者追回工资3012.3万元。
六
“红色彼岸花2弱势主义”说:通常的产品,同样的物料成本和产品价格,有工人的时候你说资本家挣的就是剩余价值。那么如果是自动化工厂,没有工人了,没有剩余价值给资本家挣,是不是资本家就不挣钱呢?”资本家不一定剥削工人,更有可能剥削消费者。对于无人工厂,当然不会剥削工人,但是是要剥削消费者的,无人工厂的出现说明了生产力极大发展,这本身就是共产主义的前提。在共产主义社会,要按需分配,无人工厂很好,但是生产出产品要归全体人民所有,没有任何问题,支持对剥削的批判。
★我的反驳:
1、你所说的只是现实还没有普及的超现实主义,目前中国的无人工厂不超过七家。问题是,只要有人工厂存在,只要剥削存在一天,剩余价值理论都不过时!
2、话说回来,你既然和我讨论未来问题,那就不妨畅想一番。
假设在不久的将来,无人工厂普及化,造成了工人全部失业,人们都没有了生活来源,消费低糜的结果会造成国家崩溃!这种危险就连资本主义国家都不会漠然置之,更何况社会主义中国。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所以为了不使人民因此陷入贫困潦倒的境地,重新改革分配制度在所难免。
解决的途径有很多,如西方国家目前实行的递进税制度。如政府控制电力和原材料等基础生产资料的价格,通过生产资料的价格调控所带来的利润用于弥补民生。还可以大力发展和提高国企无人工厂的比例,以便提高全民所有制利润上缴的额度,用于补贴民生。
也许在不久的将来,随着无人工厂的普及化,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社会就会很快实现。
七
“Chenlynew”说:企业的一个产品原来仅销售10元,分配给员工2元;但现在因为老板兼首席科学家的一个重大科技创新,现在100元都卖的很火爆,分配给员工20元,因为产品的科技附加值上去了,原来同样的劳动员工分配到2元,现在分配到了20元,那多出来的这18元是不是员工剥削这个老板兼首席科学家得到的呢?你董小华死抱着传统的剥削观念,让民企和外企都背负着“剥削”的恶名,这,到底对谁有好处?你董小华靠口力和破烂文章攻击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这让原来在民营企业上班的普通老百姓,情何以堪?他们失去民企的工作后,能到体制内单位,如国有企业去就业吗?你能帮助那些工人找到一个“没有被剥削”的工作吗?你的亲朋好友中,难道都是在体制内单位工作吗?难道你的亲朋好友中,就没有人在民企工作吗?
★我的驳斥:
请你不要偷换概念,你所叙述的情况和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没有任何关系。根本就是风马牛不相及!因为你所说的状况不涉及血汗工厂。马克思剩余价值学说的论点是,工人的劳动分为必要的劳动和剩余劳动,必要劳动是老板用工资的形式所购买的工人劳作,剩余劳动是老板利用其管理优势掩盖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界限而蒙蔽工人来完成的,剩余劳动是无酬劳动,所产生的剩余价值被老板以预付资本的形式纳为己有,这种无偿占有难道不是剥削?所以说话要凭良心,拿人心比自心,让你当一回杨白劳你就清楚其中的罪恶了。
八
“用户1083019500223”说:人类劳动出现了分工与协作之后,剥削就已经产生了,并且将伴随着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始终。剥削是人类活动自然天成的一种现象。剥削应该是中性词汇,本无任何善恶之分,与“生产资料占有”形式没有任何关系,“各尽所能,按需分配”有没有剥削?每一个人能力不一样,每一个人需求不一样,这个差额,就是剥削或是被剥削啊!剥削无善恶,善恶来自于“权力”。
★我的回复:
让你当一回杨白劳,你看如何?你还会这样夸夸其谈吗?
九
“淡泊西岭”问:企业主回报包含哪些内容?
★我的回复:
其投入的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那部分。
十
“淡泊西岭”问:是指用于股东分红(净利润)的部分?
★我的回复:
企业利润的分配应包括:企业主的成本、企业主的回报、工人必要劳动的报酬、工人剩余劳动所产生的剩余价值,一共四部分。如果企业主只拿属于自己的前两部分,不拿剩余价值这部分,他就不涉及剥削,反之就是剥削。
十一
“淡泊西岭”问:你的意思是指在企业净利润中按股份比例分红的那部分,对吗?
★我的回复:
股份比例分红需要先在利润中把工人剩余劳动所产生的剩余价值返还给工人,然后才是股权红利,这是最合理的。如果像任正非那样让工人按合理比例参股,这也等同于返还了工人超额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
十二
“木32397566”:你们明明清楚知道中国当下企业状况,利润低,密集劳动,抗风险能力差,却天天嚷着分猪肉,今年分了明年怎么办?别嚷着为什么不做高端,中国没几个企业有钱做高端,中国当下社会也需要密集劳动企业养活这么多人,否则社会不稳,别天天搞乱中国,良心让狗吃了吗?
★我的驳斥:
你有理可以讲理,怎么能把你自己的嘴当成排泄器官来使用呢?
首先请你别混淆视听!破坏市场秩序的无良商家人人得而诛之!无论是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都不能容忍这种行为!
我之所以揭露剥削,目的是捍卫马克思主义,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因此社会主义国家绝不会背叛马克思主义!剥削是血腥的,剥削是客观存在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无良商家之中的,这和良心商家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我不仅不反对循规蹈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的良心商家,而且还衷心拥护,因为他们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的是正面作用,所以你要明白,我的所做所为,不仅对国家和人民有利,而且也对广大的良心商家有利,因为无良商家通过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违规行为,取得了对良心商家的竞争优势。因此你是糊涂,我不会怪罪你对我的大不敬。如果你是故意为少数无良商家打掩护,那你就是别有用心的。
(系昆仑策特约评论员;来源:昆仑策网【授权】,修订发布;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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