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
基本观点:现实中存在的剥削,是私有制资本与雇佣劳动关系在分配上对劳动的不公,是旧的分配方式的延续,是劳资矛盾依然的存续的表现,它只能通过逐渐减轻以逐步消灭。走社会主义道路,只有逐步消灭剥削,才能走向共同富裕。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之路必须从中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
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
“认清中国的国情,乃是认清一切革命问题的基本的根据。”
“认清中国的国情,乃是认清一切革命问题的基本的根据。”——见毛泽东选集:第2卷 p633.
认清中国社会主义革命问题如此,认清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问题亦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本该包括“革命论”与“建设论”),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发展所处的历史阶段(或者叫历史方位)给出了正确定论。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必须面对并将长期面对的最根本的国情。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的实际相结合的道路上,从理论到实践都还有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认清”。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为进一步“认清”开拓了广阔的空间。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虽然为解放思想,走出传统认识的误区开拓了广阔的空间,然而真正从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出发,走出传统认识的误区,不把只有社会主义中级甚至是高级阶段才能实现的理想强加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头上,更要有真正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决心和勇气。
如今,人们早已抛弃了“面子”,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走出了把“一大二公”、计划经济等强加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误区,面对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的现实,也鲜见有人再争论劳动力究竟是不是商品(尽管可能还有人认为在我国劳动力不是商品)。
深化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的研究、认识,从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的实际出发,走出总想把只有社会主义中级甚至是高级阶段才能实现的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强加于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头上的误区,认真回顾总结我们党多年来在实践中和理论上的艰辛探索所取得的经验、成果,完成探索、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分配方式、制度的创举,难道还有什么“面子”不能放弃、丢掉吗?
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
“全党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更准确地把握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断变化的特点,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继续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好解决我国社会出现的各种问题,更好实现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更好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摘自《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而奋斗》见《 人民日报 》( 2017年07月28日 01 版).
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开创处于并将长期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方式、制度,决不是“偷懒”——简单套用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把按劳分配强加在其头上就能完成的艰巨的历史性课题,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根本找不到现成答案的、必须从实际出发不断探索的重大课题。
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证明并将继续证明:要把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建设、发展成能够实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国家,还有很长的成长之路要走。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为在理论上和实践中探索、创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基本分配方式、制度提供了广阔的前景,为人们走出在刚刚走上社会主义道路——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阶段,就总想实行“按劳分配”或“按劳分配为主体”的误区拓展了认识空间。
走不搞两极分化的共同富裕之路, 要根据现有条件把能做的事情尽量做起来,积小胜为大胜。
在马克思那里,对社会主义的确有对个人消费资料实行按劳分配的科学预测,但中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中国的社会主义还远未发展、进入到可以和能够对个人消费资料实行按劳分配的历史阶段,就是说,离马克思所预测的能够对个人消费资料实行按劳分配的历史阶段,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
在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中国,要紧的、要做的,不是把按劳分配强加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头上”,而是要采取有效举措逐步提高初次分配中的劳动所得的占比,逐步增加劳动所得在初次分配中的权重,为未来最终过渡到完全实行按劳分配构筑基础、开辟通道。
党的17大提出、18大重申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重大决策,是为他日至千里而日积跬步的基本途径,实施这一重大决策的关键在于通过对旧的初次分配方式、制度的变革、创新,为之“落地生根”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按劳分配,急不得——不能也不该急于求成,不能也不该拔苗助长。须知一口吃不出胖子,一锹掘不出井来。
按劳分配,等不来——不能也不该无所作为,必须每天挖山不止,必须不断积跬步。
按劳分配、共同富裕,都是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目标。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路上”,我们不能干什么和能干些什么?
有些人不顾中国的社会主义还远未发展、进入到可以和能够对个人消费资料实行按劳分配的历史阶段,离马克思所预测的能够对个人消费资料实行按劳分配的历史阶段,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的事实,总想在我们的分配中实践实行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在这里,我想借习近平同志在谈关于共同富裕时的一段话来劝劝这些人:
“当然,实现这个目标需要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不能做超越阶段的事情,但也不是说在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方面就无所作为,而是要根据现有条件把能做的事情尽量做起来,积小胜为大胜,不断朝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摘引自2016年05月10日07:09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中国,要紧的、要做的,不是把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强加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头上”,也不能只成天挂在嘴上,而是要采取有效举措逐步提高初次分配中的劳动所得的占比,逐步增加劳动所得在初次分配中的权重,积小胜为大胜,积跬步以至千里,为未来最终过渡到完全实行按劳分配构筑基础、开辟通道。要紧的、要做的,是通过对旧的初次分配方式、制度的变革、创新,尽快为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这一重大决策的“落地生根”创建、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逐步告别按资分配,向着按劳分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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