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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评价历史人物的正确标准
不同阶级评价历史人物有不同的标准。剥削阶级带着本阶级的私利和偏见,运用唯心史观的研究方法,当然不可能找到评价历史人物的正确标准。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科学,以唯物史观为指导,树立了评价历史人物的正确标准。简单地说,就是以对于社会历史发展所起的作用去评价历史人物的历史地位。
这是一个科学的标准。它和任何形式的阶级偏见划清了界限。例如,封建史家总是带着仇恨的心理去评价“犯上作乱”的农民起义领袖,把他们说成是天生的“坏人”、“妖人”,乃至是祸国殃民的“罪人”。赵尔巽等人撰《清史稿》,即污蔑洪秀全说:“秀全以匹夫倡革命,……中国危亡,实兆于此。”这显然是对历史的歪曲。从中国近代历史的发展过程看,洪秀全所领导的太平天国运动,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合乎中国人民谋求自立的愿望,是整个推翻三座大山斗争的一个有力环节。这场运动对于历史的作用是积极的,它的领袖洪秀全的历史地位是必须肯定的。由此可见,立起了正确标准,一切历史人物——包括剥削阶级中的杰出人物,才能得到公正的评价。
有了这样一个标准,也才能和唯心史观的研究方法划清界限。以往的旧史家,评价历史人物,总是过分看重个人的天赋、性格、意志、品质等等对于历史人物活动以及这种活动结局的影响,这当然是不科学的。例如,司马迁在《史记》中,描述商鞅行法于秦,终遭车裂的历史过程时写道:“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卒受恶名于秦,有以也夫。”其实,商鞅一类法家人物“刻薄寡恩”,并非出于“天资”,而是那个时代的经济关系、阶级关系、政治关系的表现,是时代的产物,是阶级的品格。只有基于此,才能合理解释商鞅的被害,才能说明只有这种激烈的斗争,才会带来当时的伟大的社会变革。这样,商鞅的历史地位就可以讲得比较清楚,因而评价得也比较稳妥、公正。
列宁说过: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准”。毛泽东也说过:“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在中国人民中所表现的作用的好坏、大小,归根到底,看它对于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及其帮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缚生产力的,还是解放生产力的。”顺应历史发展,促进生产力进步,从而使整个历史向前发展,这主要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阶级的力量,但是,在这中间,杰出人物也将因此而发挥作用,并将因此而得到肯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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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历史人物的翻案问题
树立起评价历史人物的正确标准,在具体评价历史上的杰出人物时,就有一个对以往剥削阶级给历史人物所定旧案加以重新审定的问题,也有一个不断改正我们给某些历史人物所定错案的问题,通常说,这就是为历史人物翻案。
为历史人物翻案具有很大的社会影响,对于宣传唯物史观,批判唯心史观起到不容忽视的积极作用,因而受到史学工的重视。
历史人物的历史面目被歪曲、历史地位被颠倒,首先是由于剥削阶级的偏见造成的。例如劳动人民的起义领袖,尽管他们在领导起义斗争、推动社会发展方面作出过杰出的贡献,但是,在剥削阶级史家的笔下,都被歪曲得面目全非,都给定上了“杀人放火”、“犯上作乱”的错案。这个案当然是要翻的。但是,剥削阶级的偏见不仅影响着对于历史上的劳动人民代表人物的评价,也影响着对于某些剥削阶级代表人物的评价。例如秦始皇、曹操、武则天等这些在历史上颇有作为的人物,就被某些封建史家作了根本颠倒的评价,这也应该按照唯物史观,翻掉历史的旧案。
还应看到,即使是在马克思主义历史科学产生之后,由于种种原因,例如左倾思想的影响,对唯物史观的掌握还很不熟练,某些历史史实尚未揭开……这都会造成在评价历史人物时发生根本性的错误,因而还需要重新研究,还有翻案文章要做。例如前几年发表的一些史学论文,对某些农民起义领袖、封建官吏、以及党史上的某些著名人物,都曾作过一些带根本性的错误评价,现在,已经把这些错案逐步翻过来了。所以,对于造成历史人物评价上的错案的原因,要具体分析。但是,不管属于哪种情况,一经发现,就应推倒旧案,重新评价。历史科学总是逐步发展的,为历史人物翻案是其中的一项严肃、科学的研究工作。
要做好为历史人物翻案的工作,根本在于坚持唯物史观。只有坚持唯物史观,才能识别错案,敢于翻案,并能达到拨乱反正,立案准确的要求。在这方面,郭沫若为曹操翻案是有一定典型意义的。曹操是一位雄才大略的人物。他虽然镇压过黄巾起义,夺取过黄巾起义的果实,应该受到批评;但他扫除军阀腐朽势力的混战,统一北方,劝农桑,设屯田,修水利,推广先进生产工具,数年之间,改变了“出门无所见,白骨蔽平原”的惨景,并倡导了文学艺术上的繁荣,这都是顺应社会历史发展要求的巨大贡献。可是,在封建文人的笔下,曹操不过是一个“乱世之奸雄”。加上戏曲的渲染,曹操几乎成了家喻户晓的“坏蛋”。曹操之所以被诋毁,是以封建正统思想为依据的。这个旧案应该翻。毛泽东、鲁迅都为曹操讲过话。新中国成立后,郭沫若专门为曹操写了翻案文章。曹操在历史上应享的地位不仅被恢复了,而且,扫除了以往在评价历史人物时的正统思想,带来很好的社会影响。
为历史人物翻案,要实事求是,不是为一切历史人物翻案,不能带上主观随意性,不能故意标新立异、故作惊人之笔。许多历史人物的评价,是分寸问题、解释问题,大家虽然意见并不一致,但没有翻案可言。例如对洪秀全、杨秀清,虽然目前大家的看法有较大距离,但并没有在评价问题上有根本错误而需要纠正,因而不存在翻案问题。再如李世民、朱元璋等封建帝王,在历史上的作为一般都是肯定的,但如何分析和估计这些作为,尚有不同意见,这需要讨论,不过也不是翻案问题。所以,为历史人物翻案,不能随意套到一切历史人物的评价上去。有的同志,不是从唯物史观出发,而是故意标新立异,随意为历史人物翻案,这是值得商讨的。例如,最近在中国近代史研究中,为左宗棠和洋务派人物、维新派人物等所作的翻案文章,就值得分析。左宗棠是有案可翻的。左宗棠在中华民族遭受外国侵略者欺侮的时刻,怀着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敢于抵御外侮,力主自强图存,是为中华民族的正义斗争立下功绩的。仅只看到他曾镇压农民起义,而将其完全列入历史罪人行列,是一个错案,应该重新评价。至于洋务派人物,情况是很复杂的。有的目的在于要解决“心腹之患”,有的目的在于“制西人以自强”,有的面对外国侵略表现了一定的爱国精神,有的以后走上资产阶级改良主义的道路。由于情况不同,不能一概而论。但是,想为洋务派中的李鸿章、曾国藩等人翻案,就很值得商榷。他们勾结外国侵略者镇压农民起义,在洋务运动中实行投降卖国路线,对于中国近代社会历史发展起了很大的阻碍作用,如果为他们翻案,美化这些人,那就是对历史的颠倒,违背了实事求是的精神。说到维新改良派的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等人,过去对于他们在维新变法中的历史地位,一般都是基本肯定的,虽有批评,主要是讲历史的阶级的局限。现在,有的同志认为,由于左倾思想影响,在强调革命斗争的同时,贬斥了改良派,不够妥当。这可以研究,力求评价更科学。但这里并无翻案问题,因为,把康梁等人作用过高夸大也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
在考虑为历史人物翻案时,还有一个正确对待反面历史人物的问题。某些反面历史人物,在历史上也曾有过一定的积极作用,过去评价时缺乏具体分析而全盘否定,是不科学的。现在应该重新评价,克服片面的不科学的地方,如实反映历史人物的全貌。但这不是翻案,因为作为反面人物这个基本面是无案可翻的。例如近现代史上的胡适,过去对他一概否定,有失之片面之处,他的唯心主义世界观当然是反科学的,但他在提倡白话文等方面的一些成绩是应予肯定的,重评胡适,要讲这些成绩。但这不是翻案,因为根据胡适一生的言行,概括地把他看作是现代史上反面人物这个基本点没有错。再如韦昌辉,他对太平天国运动所起的破坏作用是无法更改的。当时,不仅洪秀全等太平天国领导人称其为“叛爷”,斥之为“臭虫”,就连地主阶级文人都说他对杨秀清“阳下之而阴欲夺其权”,并记述了他从参加太平军前到参加太平军后的奸诈为人。对于这种人,在写太平天国史时,亦应如实反映他在前期的积极活动,给以适当肯定,但这里同样不存在翻案问题,因为评定韦昌辉为反面人物这个基本点也没有错。有的同志对历史人物缺乏具体分析,没有充分根据就搬用“功大于过”的公式为一些有过无功或过大于功的历史人物翻案,看来是不够郑重的。
为历史人物翻案有强烈的政治性,有明显的社会影响,对此,史学工应该特别注意。我们为劳动人民领袖、为对历史作出贡献的人物翻案,效果都是很好的,伸张了历史正义,鼓舞了人民斗志,宣传了历史前进的规律性。可是,站在错误立场上,为反面人物翻案,其效果就完全不同了。例如,抗日战争时期,既有人为宋代投降派秦桧翻案,又有人为鸦片战争中的投降派琦善翻案。蒋廷敝在他的《中国近代史》中,公然认为琦善签订卖国的《穿鼻条约》“是下了一番知彼知己的工夫”,比“不肯牺牲自己的名誉去与时人奋斗”的林则徐好。这种为实际无案可翻的历史罪人翻案,说穿了,就是为所谓“曲线救国”的卖国路线制造“历史根据”,社会效果当然是极坏的。不过,它告诉我们,为历史人物翻案是与现实政治紧密联系着的,我们必须持慎重态度。今天,我们已经为许多著名的蒙受了不白之冤的历史人物翻了案,发扬光大了祖国历史上的光明面,使我们得到了更多的历史借鉴。今后,随着历史人物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更多的优秀历史人物还将在翻案中恢复其真正的历史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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