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流行一种歪理邪说,说什么挨打不要还手,哪怕全是别人的错,别人打你也不要还手,甚至他打了你的左脸,你还要把右脸伸过去让他打,接着你就躺下,于是一辆车子到手,这个段子讲的人多了,导致越来越多的人相信了。
挨打不还手,只会有两种结果,一种是你被打死了,你没有还手的机会;另一个是你没被打死,等待警方来了,对方肯定会受处罚,但是一辆车子到手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警方不是法院,他只建议你们私了,打人的人会主动给你车子么?不可能!
不接受私了,那只有走法律途径,那也只有两种结果,一种是按照法官的裁量权去办,法官无缘无故判一辆车子给你么,除非给你打残废了,能赔几十万,打几个嘴巴子,要一辆车,那就是胡乱判案了。另一种就是真的如你所愿,判了价值等于一辆车的钱给你,但对方也是社会底层人,要钱没有,要命一条,判决书等于废纸,只能给他关个十几天,然后就放了。
我觉得挨打不还手是非常荒谬的,如果错全部在你,别人打你,你不还手,这是可以的。但是别人无缘无故地就来揍你,你不还手,带来的问题很多,这个会引发三个严重的后果,一个是自己的是非观混乱;第二个是社会风气将会善恶不分;第三个引发国家价值观的混乱。
如果别人打你,你不还手,岂不是纵容坏人胡作非为吗?尤其是无业游民、黑恶势力,你不反抗,真的可能一下就给你打死了。
若是我们从小就这样教育自己的孩子,那么在学校里,不是纵容霸凌者吗,学校里有些小孩子打人,只要你不还手,他就会上瘾,上瘾之后,就朝着犯罪的路上去了。若是教导孩子挨打不还手,中国男人正义的血性,从幼儿园开始就会被抹杀的干干净净。
若是倡导挨打不还手,我估计见义勇为以后都不存在了,老实人正在被人欺负,他自己都不还手,你偏偏要跳出来,赶过去把别人揍一顿,你这岂不是狗拿耗子嘛,又要人能够勇敢地站出来,而不是选择逃避,又要人挨打不还手,这真的让人很难办啊!
有些人调侃“互殴”,这是把互殴扩大化了,确实有个别法官知识水平不够,脑子里满是浆糊,但毕竟正当的防卫判为互殴的也是少数,只不过老百姓不满这些个例,就开始拿互殴来讲各种段子了,甚至用来讽刺国内行政处理事情的水平。
但是我们也要警惕“中国精英的西方圣母化”,他们常常讲,“他虽然有错在先,但我们不能以暴制暴!” 有人已经拿刀上街威胁别人了,你不能一铁锹将他拍倒,因为他拿着刀,虽然手舞足蹈,嘴里高喊要杀人,但是他还没杀人啊,你怎么就将他干倒了呢?这就是圣母的观点!
即使他逮了一个人质了,群众已经没有办法控制了,你走的太近,他就要对人质的喉咙下手了,于是只能呼叫警方,狙击手爆了他的头,又被一些人骂,“你为什么不打腿?” 若是群众和警方什么也没干,还是被人批评,说,“一群冷血的中国人,看到坏人,没有一个敢于挺身而出的!”这群人颠三倒四,胡说八道,我们的脑子不应该受这种思潮影响。
挨打不还手的理论,还会影响国家价值观的混乱,我们的“不打第一枪”和“挨打不还手”不是一个概念,“不打第一枪”指的是我们不先上热武器,但没有人说不能“先打第一棒”的啊,你侵犯到中国的利益了,先给你当头一棒,当然是可以的!
我个人认为“不打第一枪”也要重新审视一下,在我的国土之外,你侵犯了我,可以“不打第一枪”,但是你踢坏了我家的门,闯到我家里来,过来直接机关枪伺候,有什么好商量的呢?这也符合西方人的观点,强闯民宅,可以立即击毙,跑到中国国土上撒野,就应该拿出炮打紫石英号的气魄来!
有人说,你说的很容易,但做起来很难,挨打要还手,你得掌握一个尺度啊,这需要掌握什么尺度啊,估计你读书读傻了,被人打了啊,脑子还在那盘算最优性价比的做法。
反而没文化的人,凭着本能就能做出决策,就拿前些年重庆“帽子姐”打人的事,被打男的开的是很便宜的国产车,估计也就是个普通人,他当即反手就给帽子姐一巴掌,给这个女人的帽子都打飞了。
后面也没人说是互殴啊,而且这个犯错的女人,还被人穷追不舍,深挖隐私,甚至官媒也调侃她,说明了什么,老百姓心中有杆秤,你做的事情太嚣张跋扈了,那个男子的反击,别人都认为对的,这就是正确的社会价值观!
碰到坏人,你要是心里想着挨打不还手,那就是大错特错了,人家没有车子赔给你啊,你这是被人白打了。那有人就疑惑了,是不是“做好人要付出巨大代价,做坏人却没啥成本!” 这看怎么理解,挨打不还手,那么做坏人确实没啥成本;要是挨打立刻还手,那么做坏人就需要成本了。
至于做好人要不要付出代价,看你认为这个代价值不值,如果别人攻击你或你的家人,你付出的代价是保护了全家老小,这个代价值;如果你是见义勇为,提升了社会正气,受到了国家褒奖,这个代价也值;如果好人越来越多,挨打还手的人越来越多,那么以后好人付出的代价就会越来越小。
不过挨打还手也要掌握分寸,像昆山龙哥那种拿着砍刀出来的,你还手不还到对方毫无攻击力的话,那自己可能就有生命危险了,这个时候脑子里不要还在想什么“互殴”了,要果断暴力击倒对方。
如果两人都是赤手空拳,对方胆怯了,不敢再出手了,这个时候,就没有必要再去暴力反击了。意思就是你强大,掌握主动权,那就适可而止;若是你弱小,被动应付,那就必须连续暴力闪击。
还有人说,你忽略了一个重点,若是对方身上有人呢!若是对方跟你这种平民过不去,说明对方也是个没素质的,即使身上有人,也是个小角色,她或许也只是对方的马桶而已,你以为对方的人能上达天庭么?要是能上达天庭,他们只会跟孙悟空斗,怎么可能和你这种平民斗?遇上这种人,照样反手甩她几个耳光。
人民群众的基本是非观还是有的,即使权力的小小任性,也会被群众穷追猛打的,各种倡导“挨打不还手”的荒谬学说,都是助纣为虐,会把社会引导到黑暗中去的,那这就属于群体的不作为,是人民群众的罪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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