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允许民间增加使用一种纪年
乐民
我建议国家能够同意起码在民间允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这样一个纪年。
方式很简单,以1949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年,简称中共元年或是共和国元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是1949年10月1日建国,所以共和国元年从10月1日开始,没有1至9月。比如说今天,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57年3月19日。
这种纪年法,也就是古老的国号纪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我们的国号,在国号后加以建国年数的纪年方法,就叫国号纪年法。当然,应该还有更加正式的称法。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什么祖什么宗或者再后缀什么号的,就算了吧。
这样做,我并不是想复古,只是觉得这样的纪年法更能够让我们正视自己这个国家的现实。中国自古以来,分多和少。大一统者,屈指可数汉、唐、元、明、清(秦、隋两个短命王朝便忽略不记了)。自以1836年鸦片战争为开端的中国近代史和以1919年五四运动为开端的中国现代史以来,只有1949年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实现了大一统,而在台湾问题上始终与地方势力保持着分而不裂。
也就是说,自1836年鸦片战争以降,历经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人终于迎来了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而且是一个强大的国家。这个国家是中国共产党带领着中国人民,历经千辛万苦,“赶走了日本狗强盗、打跑了蒋匪军”,建立起来的。这个国家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可以强大到了对抗头号战争贩子、保卫世界和平、支援世界革命的地步。
这是一个多么令人热血沸腾的转变!而每当想到这里的时候,都要引起我对现实的思考:如果任由皇甫平之流的“改革”再“不可动摇”地进行下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号,还能存在多久?
毕竟共和国到现在才57年,比汉、唐、元、明、清都要年轻,比那个法西斯的美国还要年轻……
这使我又想起了1929年林总给毛主席写信,表示了对井冈山的红旗能够打多久的怀疑。1930年1月5日,毛主席欣然提笔写下了著名的党内通信《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科学地论证了工农武装割据政权的前途,有力地扫除了党内的悲观思想。
到2006年,林总坠机已经35年了,主席也过世了30年。我自然不能与当年的林总同日而语,而今天的中国也绝非当日工农武装割据的井冈山可相提并论。
但我仍然希望着,能有人给我一个像样的答复。
2006年3月19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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