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孝,并非笑谈
都市繁华,灯红酒绿,新农村建设亦红红火火,人们的生活节奏加快。在现代物质生活普遍丰富的21世纪,闪烁于华夏千年历史长河的“孝”文化却似乎有遁世隐居的倾向。笔者认为这是一个沉重且应该被重视的问题。遗憾的是,步履匆匆的人们,是否有遐稍稍驻足于此?
古人云:“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动物对生命赐予者尚有“恩”“义”,何况人?人之所以高于动物,就在于人能将这种对生命赐予者的“恩”“义”上升为“孝”的情感基础。话说在原始社会时期,华夏先民的生存环境是异常恶劣的。在与自然作斗争的过程中,人口的保持就是最大的幸运。时光进入到母系氏族时代,母亲承担生育、抚养子女的重任,并对社会生活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由此而产生的子女对母亲的强烈依存感和感恩报德之情,促成了华夏先民母权崇拜心理的形成。这种母权崇拜心理,笔者认为就是“孝”最初的萌芽。历史继续演变,母系氏族被父系氏族所取代,国家跟着初步建立,文字也随之产生。据考古可知,殷墟的甲骨文里就有了“孝”字。那时的“孝”已不只是对在世父辈、祖辈的孝,还有对已逝父母、先祖的孝,即“追孝”。对祖先的崇拜,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对男性生殖器的崇拜。《说文解字》里说,“祖,从示,且声,本义作始庙解”。在金文中,“且”就是男根形状,“示”是跪着的人形,“祖”的意义表达为祭祀生殖器。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不管是源于母权崇拜,还是父权崇拜,孝意识,孝观念,终归是在“亲亲”的血缘纽带中形成了。到了西周——奴隶社会的黄金时期,宗法制为孝文化的形成提供了制度基础,“孝”开始成为统治者统治的一副思想工具。春秋末年,战国之初,正值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型、礼崩乐坏的年代,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提出了“孝”的重要伦理思想。至汉武帝时期“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孝道被推向了高峰,从此两千多年内对调节家庭关系、维护当权者统治起到了不可抹煞的作用。
那么,“孝”发展到今天是否已经过时了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孝”作为一种从人类血缘衍生出来的文化,既是传统的,也是现代的。用现代的眼光去审视传统文化,正确的态度是“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孔子既然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被后世尊称为“至圣”,是中国十大思想家之一,又是世界十大思想家之一,他的学说就必定有其精华的成分,有存在的意义和价值。“解铃还须系铃人。”下面我们就特别从孔子的《论语》来谈“孝”。
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这一章出自有若之口,但传达的却是孔子平时向学生们灌输的主体思想之一,其中心思想是“孝弟为仁之本”。孔子的思想核心是“仁”,而“仁道”的核心又是“孝道”。孝和悌经常是联系在一起的。儒家看来,孝顺父母、尊敬兄长,这是做人最基本的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一个人如果连这做人的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的“最底线”都不能恪守,又谈何“治国”“平天下”?孔子认为,只有致力于孝顺父母、尊敬兄长这个根本,“道”才能由此而生——这里的“道”是修身之道,也是齐家之道,更是治国、平天下之道!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和会。社会要和谐,首先家庭要和谐。家庭是社会的重要组成细胞,家庭的和谐有利于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而“孝”对家庭的和谐又有重要意义。孝的饯行有利于促进家庭成员情感的加深,有利于仁与礼的生成。孝与情、仁、礼相结,有助于人们达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精神境界。如此一来,“移孝为忠”,下级忠于上级,人民忠于国家,上下同心,众志成城,化为一股强大的精神凝聚力,何惧不能“治国”“平天下”?可见“孝”于当今依然有熠熠生辉的价值,需要我们去发掘,需要我们去推行。
那么,何谓“孝”?怎样算“孝”?怎么行孝?一、要爱惜自己。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对于父母,在我们生病的时候令他们担心就够了,不要让他们再为我们的其它方面操心,这样就是孝了。“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父母给了我们生命,我们就要好好珍惜,尽量保持身心健康,做到品行端正,让父母省心,父母就很欣慰了。爱惜自己,是对父母给予的生命的尊重,也是对父母的尊重。二、要履行赡养的义务。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里所讲的子女,包括已婚、未婚的成年儿子和女儿,也包括亲生子女、养子女和继子女。“今之孝者,是谓能养”“事父母,能竭其力”都强调了对待父母要竭力侍奉。从这一点我们可以看出,行孝需要有物质基础。如果个人生存都无法保障,又谈何尽孝?纵使有心亦无力也。这就要求我们要劳动致富,要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国家、社会要推行孝,就要保证孝有得以依存的物质基础,积极解决就业问题。三、对父母要顺。子曰:“无违。”这特别是针对年长的父母而言。父母的年纪大了,许多思想都已经根深蒂固,要他们改是不可能的,所以就只能要我们这些做子女的学会包容。父母终归是为我们好的,他们对我们提出的要求,只要我们能做到,就尽量不要违背。对于父母说的一些与我们思想相抵触的话,我们也尽量当作耳边风,不要与其争吵。尽量做到“无违”,顺从父母,让他们心情舒畅,才能使他们延年益寿。四、对父母要敬。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如果只是用金钱、物质侍奉父母,而没有“敬”,那和养犬马有什么区别呢?对父母的孝就贵在“敬”,如果没有“敬”,孝就只是“伪孝”“虚孝”。没有父母就没有我们。可是,近年来,有多少中老年父母成为子女的出气筒、免费保姆?2008年11月台湾的一名陈姓老人在医院被抢救活后,儿孙赶来竟大骂医生违背了当初“放弃抢救”的协议。各种无良的虐老现象令人心寒。而与此同时,关爱老年人的公益活动也越来越多,住进敬老院、养老院的老人也越来越多,敬老院、养老院的服务也越来越周到。表面上看似这些老年父母得到了很好的照顾,而实际上,人到终年,他们最希望得到的是儿孙的一份“敬”啊!歌手陈红唱的“老人不图儿女为家做多大贡献呀,一辈子不容易就图个团团圆圆”正道出了老年父母的心声。有空就多陪陪父母,不至于让他们感到孤独寂寞、感到被放弃,就算“敬”了。“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意思是,侍奉父母,如果我们觉得父母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我们要婉言劝说。如果多次劝说,父母仍不愿听从,我们还是要对他们恭恭敬敬,并不违抗,替他们操劳而不怨恨。可见,孔子提出的“孝”并非是愚孝,并非要求人们对父母千依百顺。父母有错,我们也要劝说,只是要把握好一个“敬”字。2005年盛夏,山东省济南市某高校女大学生王静,终于将一起寻常的家庭纠纷炒为沸沸扬扬的社会热点。在没有完全弄清事实的情况下,她先后到父亲工作单位、山东省纪律检察委员会、北京中共中央纪律检察委员会举报父亲包二奶,还创办了“反包二奶”网页和“父亲不如西门庆”网站,使父亲名誉扫地。对于这件事,王静有孝心,甚至有“大义灭亲”的慷慨,但她无疑违背了孝道。自古“家丑不外扬”“子为父隐”,就算父亲真的是做错了,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低调处理,何必公开“毁”了父亲呢?五、对父母的孝要发自内心。子曰:“色难。”俗话说“相由心生”,对父母的孝如果不是发自内心的,就很难做到和颜悦色。“色难”,实际是“心难”。我们要从心里尊重、敬爱我们的父母,而不是生硬地履行赡养的义务、委屈地做到顺和敬。孝乃“天之经,地之义”,应该是由我们的心里自然生发出来的。六、行孝要及时。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父母的年龄不可以不知道。一方面因其年高长寿而欢喜,一方面因其年老日衰而担忧。在过生日、过年的时候,我们有没有这种半喜半忧的心情呢?我们有没有在意过父母的年龄、关注过父母的变化?当父母的华发悄悄增多时,当父母的口味变重时,当父母对寒冷越来越难以适应时,当父亲的视力开始减弱、母亲的脸上开始长斑时……父母衰老一天,我们能尽孝的日子就少了一天!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我们要了解自己的父母,要关心他们的身体状况,以便找准方向行孝。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听一听成方圆的《思念成殇》:“我不知从何时起,忙得不能常回去,生活的点滴,让我们有了距离,我无法原谅自己,没有面对你,最后再说一句,我爱你,可我知道已失去你,从称呼到身体……”“子欲养而亲不待”,这是一种怎样的遗憾呢?在现代的社会,人们为了生活必须“远游”。可远游的游子是否常有念及家中的父母?家中的父母为了在外的儿女能安心工作、放心生活,常变得很“乐观”,不愿向儿女报忧,有的甚至隐瞒病情。在父母对儿女的牵挂中,在父母对儿女撒的善意谎言中,无声又留下了多少遗憾!行孝要及时。对父母的孝要重于“生,事之以礼”。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问题是,现在许多人在父母生时不好好尽孝,在父母死后却争相尽孝。这种现象在今年清明节中可见一斑。清明节作为中国传统节日的主要意义之一就是彰显中国的“孝”文化,可如今有不少“孝”子却把它当作是“斗富”的平台。人世间的贫富观蔓延到了阴间,真让人不得不深思——是攀比心理在作祟,还是孝文化在继承上有脱节。“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并不是要我们对父母进行“厚葬”“厚祭”,而是提醒我们要在父母生时及时行孝,在父母死后尽孝只能是一种哀思、一种情感寄托而已。
泱泱中华,孝如金子闪闪发光,应该拾起并推而广之,使之成为民族振兴的重大推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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