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皇家文化大革命
我们发现了一段被误读的史实——在我国历史上,秦汉各进行了一次超大规模的皇家文化大革命运动。为了论证(考证)这个命题,我们须从难以作假的执政年代和墓葬制度及法律制度说起,然后以国体政体加以简要说明。
一、历史背景
“夏商周断代工程”完成的《夏商周年表》确定了夏商的年代范围[夏朝(前2070~前1600年、商朝(前1600~前1046)、西周(前1046~前771)],补充了一位“太丁”王,破解了商末至西周15位王的执政时间之谜,为我们判断考古文物含义提供了时间坐标。所以逆向推理可知,裴李岗文化(约前5300~前4600年)→仰韶文化(约前5000~前3000年)→龙山文化(约前2300~前1900年)→二里头文化(前1900~前1500年)是最接近完整的发展链条,故称为中国文化发展的主链条,其它文化链条或独立发展中断,或与主链条对接。
根据以上事实,不少史料记载墓葬制度和法律制度源自夏代则不成立。根据墓葬考古发现,墓葬制度的形成远远在夏之前。
裴李岗文化墓群证明,墓坑尺寸、形状、方向和遗骨头南脚北、仰身直肢等已经形成了氏族公墓的墓葬制度。女性随葬品普遍多于男性,说明女性社会地位高。既然墓葬形式有了一套规矩,那么现实生活中也必然有一套言传身教的规矩。同时证明了裴李岗文化仍然不是华夏文化的源头。
仰韶文化和大汶口文化(前4300年~前2500年)证明,墓葬形式仍以氏族公共墓地为主。其中仰韶文化和大汶口文化的前期出现的合葬墓则采用“二次葬”的方式,就是将已经埋葬过的尸骨迁葬至同一墓坑内(注:有的在原墓葬内仍保留死者的部分骨骼),体现了母系氏族社会的血缘关系。还有一些兄弟或姐妹的合葬墓。“在同一墓地中,各墓随葬品的多寡、厚薄往往差别不大,可见在原始社会中氏族成员的经济地位是平等的。”但这种墓葬制度反映了母系社会岌岌可危。果不然,在大汶口文化的后期墓葬中,出现了夫妻合葬和夫妻带小孩的合葬。另外,在大汶口M10是一位老年女性的墓葬中,随葬品种极其繁多且做工精致。显然埋葬制度发生了巨大变化,同时证明了在社会现实生活中已经出现了贫富两极化的社会问题。
龙山文化、齐家文化(前2000~前1900年)证明,墓葬制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成年男女二人合葬墓中,男性为仰身直肢,女性则位左,侧身,肢面向男性;在一男二女的三人合葬墓里,男性仰身直肢位于中间,二女分列左右,屈附其旁。另外,在齐家文化中还出现了以人殉葬的现象。由此证明原始社会彻底崩溃,霸王社会逐步确立。[1]
二里头文化证明,“王”其实就是霸王。在二里头遗址挖掘发现的规模宏大的宫殿基址,号称“华夏第一王都”,在二里头遗址出土的大型绿松石龙形器——“中国龙”(总长70.2厘米,由2000余片各种形状的绿松石片组合而成,每片绿松石0.2至0.9厘米,厚0.1厘米左右)。虽然二里头文化不是夏朝的起点(相差100多年),但其庞大规模和先进技术已经可以让我们看到夏初的轮廓。
接下来大家对妇好墓、秦陵等都很熟悉,用“登峰造极”来形容不为过吧?这种所谓的“墓葬礼制”,一直延续到清朝。
夏前墓葬制度证明了两个问题:一是各大氏族集团之间的经济发展很不平衡,风俗(法律)也不一样,但都出现了两次大变革;二是父权社会的崛起带来了氏族大合并,其直接原因是壮大力量,保护人民,增加财富。对于执政者而言,霸王思想逐步产生,财富欲望不断膨胀,这就是“大禹龙王”传位于子(启)的真实历史。所以夏朝并不是民富国强的太平盛世,而是充满杀戮的氏族大合并时期。
为了掩饰杀戮和掠夺,就要想出令人无法反驳的“道理”出来,所以“夏服天命”、“殷受天命”一类的神化出现了,即王权神授的思想产生并被法制化,可将这种思想进一步解读为“神权霸王专制”社会,即诸侯王只要承认和服从夏、商的盟主霸王地位和指挥即可。在法制形式上,根据卜甲考证,殷商是右祖左社(右为大);北京故宫是左祖右社(左为大)。结论都一样,霸王或天子的先祖死后都是升天于帝旁,祭祀祖宗就是祭祀上帝。“土神”“谷神”则次之。后来的天子们更直截了当,将社稷借指国家。
至此我们用国体和政体的概念解读以上问题,结论是霸王利益的性质就是国家的性质(国体),即霸王就是国体;政权的构成形式是祖宗世袭制(神权),即政体就是神权。由此可见,其他官员都是附在霸王这张皮上的毛,[2]民众则是他们的财富之一。
但直到东周周王才想起老子《道德经》的历史渊源——“式敷民得,永肩一心”(《商书•盘庚下》)。为时已晚(今天的原苏联共产党遇到近似的问题)。
二、秦朝文革(前221~前212年)
后人对秦朝(前221~前206年)“酷刑法”的指责是误判。事实是“秦律的罪名近200种。”[3]而“五刑”早在殷商武丁(前1250~前1192年)时期的卜甲中就有记载。到了周穆王(前976~前922年)时期,他命甫侯“作修刑辟”,定:“墨罚之属千,劓罚之属千,剕罚之属五百,宫罚之属三百,大辟之罚其属二百。五刑之属三千。”[4]就国体政体而言,始皇二十八年(前219年)的峄山刻石辞说:“追念乱世,分土建邦,以开争理”;“乃今皇家,壹家天下,兵不复起”。
如果我们割断上述历史,无视东周群雄割据,那就无法理解秦朝文化大革命,甚至错误的定性为“暴君”、“暴政”。秦朝文革始于“正名”,止于“焚反书,坑术士”。
1、正名。命群臣议举尊号。最后决定从“三皇”“五帝”中各取一字,废“霸王”而改称“皇帝”;“制”、“诏”、“玺”、“朕”作为皇帝专用术语。秦始皇说:“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千万世,传之无穷。”即神权霸王专制改换成神权天子专制。
2、以法家思想为治国指导思想,参考老子思想(主要要是控制军队方面)。
3、废分封,设郡县,实行帝制,建立中央集权制国家——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制和行政机构。左右(右为大)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管具体政务。直属主要职能部门有奉常、将作少府、郎中令、卫尉、中尉、廷尉、太仆、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少府等11个,[5]郡守与县令(长)由皇帝直接任命,可随时调迁或罢免。基层行政单位为乡里。
4、修灌渠,迁富豪,毁兵器,毁城防,筑驰道,设驿站。
5、订秦律,车同轨,度同制,书同文,行同伦,传玉玺。
6、前213年左右,诸子百家后代否定文革之声四起,促使文革达到高潮,焚反书,坑术士,只保留了国家藏书和医药、卜筮及农书。
从以上文化大革命的六项内容来看,除了“君权神授”以外,其他方面都彻底改变了夏商周以来的霸王专制统治模式,这种先进的制度超过了同时代的西方,被后人评为“自秦以来,其制未变”,“百代都行秦政法”,所以中国长期比西方发达就是正常的事了。
秦朝文革与秦朝短命是不同性质的两个问题,不能直接挂钩。秦朝短命的原因和原苏联一样,除了秦始皇急功近利以外,主要原因是内部出了李斯和赵高,其次是秦始皇巡游求仙,迷信长生不老。
公元前210年,篡位当上二世皇帝的胡亥任命赵高为郎中令兼审判职责以后,首先是中了赵高的奸计而重新制订法律条文,于是原来的良臣强将和骨肉同胞被杀个精光;秦二世接着又中了赵高的圈套而自我“软禁”起来,于是赵高得以计算腰斩李斯,灭其三族;最后郎中令升任中丞相指鹿为马,于是秦二世彻底成为赵高的傀儡,最终被迫拔剑自尽。
显然,很多儒家学者把老奸巨猾的赵高、贪恋高官厚禄的李斯和花花公子胡亥的罪过算到秦始皇文革的账上,不是别有用心,就是图谋不轨。
三、汉朝文革(前206~前140年)
背景。秦末混战以后,项羽全胜,自立楚国霸王,当了18诸侯国盟主。可见项羽的理想是恢复“神权霸王专制”。刘邦的理想是继承和发展秦始皇的“神权天子专制”。楚汉相争,刘邦获胜。至此,从春秋战国到秦二世之乱,再到各路反秦大军混战,历时564年,“士无常君,国无定臣”的观念已根深蒂固。
刘邦在公元前206年登极,面对如此残酷的现实该怎么办?再玩弄“赤帝之子”和“天命所受”的小把戏肯定不行,所以他总结了秦朝文革的经验教训,又发动了一场旷日持久的皇朝文化大革命。
1、以老子思想为治国指导思想,参考法家思想和儒家思想,沿袭秦朝皇家文革体制,废除中丞相,严防丞相、功臣和宦官及六国后裔作乱,实行“无为而治”。
2、确立了“冬无二日,地无二王”的皇权思想,尊父为太上皇,允许少数民族自治,建立“统一战线”,敢于“招降纳叛”,保证了皇帝至高无上的地位。
3、在秦始皇收缴销毁六国兵器的基础上进行削藩,精简军队,逐步建立起同姓王的皇家天下。
4、废除秦朝连坐法及夷三族法,提倡“德主刑辅”,命“丞相萧何根据秦代旧律制定”《九章律》作为基本法典。为“维护朝廷、宗庙尊严,树立皇帝权威”而“命叔孙通及其弟子”制定《汉仪》。[6]
5、通过低税率、“赐爵”、“复爵”调动劳动人民的积极性,大力发展农业和工商业。下诏求贤,广纳人才,保证社会稳定。
6、在外交方面采用“和亲”策略。
从以上文化大革命的六项内容来看,除了“君权神授”以外,在其他方面都是焕然一新,即步步为营,又轰轰烈烈。
刘邦执政12年,文革12年,为后代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后世伟人对其评价仅次于秦始皇。惠帝承上启下,进一步巩固了老子思想在政治上的主导地位,继续贯彻休养生息的战略思想,随后于公元前191年废除了秦朝的“挟书律”,可惜英年早逝,仅在位7年。文帝继续坚持老子思想,“贵五谷而贱金玉”,废除肉刑,被后人誉为“一鸣惊人”,在位23年。景帝平定“吴楚七国之乱”,取消王国独立地位,仍然体现了老子思想,同时启动了百家争鸣的思想文化工程,在位16年。在文帝和景帝的努力下,汉朝发展达到顶峰,被后人赞为“文景之治”。到了武帝时期,则穷兵黩武,巡游求仙,虽然在位54年,但没能把皇家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使汉朝差一点面临崩溃。儒家竭力赞扬汉武帝,即所谓“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这种赞扬经不起考证,[7]但自此儒家思想逐步走上历史舞台则是事实,尤其到了元帝,从小深受儒家思想之害,汉朝从他手中开始断送。
汉朝皇家文化大革命,大约持续了70年,保证了汉朝有惊无险,逐步走向极盛。随着武帝好大喜功和否定文革的做法,汉朝由极盛走向衰亡。
最后总结一下,在我国历史上,霸王思想、法家思想、老子思想、儒家思想都在历史舞台上上演了,但历代霸王和天子都没有弄懂有关思想中的先进思想成分。尽管如此,秦汉两次皇家文化大革命还是为中国长期处于世界发展前列打下了基础,且汉朝刘家还创下了中国历史上执政426年之最。之后,除了隋文帝杨坚进一步完善了皇家体制并将皇家繁荣推向最高点之外,其他皇帝都没有为此作出可令我们书写一笔的贡献。当然,这种评价是处于对历史的尊重。同时,我们也应该承认,从霸王到皇帝的全部历史,可定性为帝王将相史,贪污腐败史。对他们来说,不管采用那家思想,都是任意更换的工具。迄今为止的考古结果表明,在皇家墓葬中并没有出土那家“思想”,自夏至清始终保持着贪腐礼制,其中在宋墓中有时会出现孝子故事图,但远不及墓主夫妻举行“开芳宴”的场面出现的频率之高。
从科学的角度讲,大多数的皇帝都有充分的机会将历史谱写的灿烂辉煌,那就是老子的谆谆教导——《道德经》的中心思想——要求执政者自觉按规律办事,以不得为德,全心全意地为民众服务。很可惜,所有霸王或天子都装糊涂,不愿采纳他的意见。他们惟独明白的地方就是墓葬,在陵园建设方面,从夏至清的霸王和皇帝都恨不得把活着的时候享受的一切都搬进陵墓里,陵墓设计不断翻新花样,逐渐兴起的对现实生活的模仿达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所以这样的历史越长,越难以民富国强。所以慈禧太后被几支洋枪打得屁滚尿流,完成了神权天子专制的谢幕仪式!
注释
[1]:“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概念来自西方,并不符合我国社会制度的历史演变事实。这个问题已有不少学者论证过,故不再多说。其中补充一点,在我国夏商周时期,“隶”是指罪犯,甲骨文“五刑”和相关历史资料中均可证明。
[2]:执政者代表的群体利益性质就是国家性质(国体);政权的构成的形式就是政体。所以从国体、政体的意义上讲,我国从夏王至清皇是一脉相承的,从没有本质性的变革。
[3][4]:参见(《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P478,P627
[5]:不少史书记载秦汉实行“三公九卿”制。有学者考证认为先秦文献中有三公九卿之说,但秦并没有这种制度,西汉初也不见九卿名称。汉宣帝、元帝时,九卿称谓才出现于诏书之中。认为这是后人受儒家复古思想的影响而将秦汉俸禄多的高官附会成夏商周的三公九卿。
[6]:参见(《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P272。需要说明一点,汉朝法规建设一直到汉武帝的《越宫律》(有关宫廷警卫制度的法律)出炉,汉法体系才趋于完善,历时70年左右。其中文帝还废除了夏商周秦以来实施的肉刑,这充分说明了汉代一改前朝急功近利的治国方略,实施步步为营的战略方针。
[7]:有不少学者考证认为董仲舒《天人三策》是伪作。我们基本认同这一说法,同时认为,虽然汉武帝好大喜功,但并没有“罢黜百家”,也没有“独尊儒术”,事实只是提拔了一些儒生为官,以削弱“军人贵族”的力量。同时,我们也注意到,此时的老子思想已经被严重篡改或曲解,否则,武帝巡游求仙的行为就无法解释。从墓葬考古来看,霸王和天子对百家思想文化都不喜欢,只喜欢活着享乐,死后继续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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